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發〔2022〕23號
2022年6月2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國務院穩經濟相關政策措施,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堅持「五子」聯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新時代首都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持續加力助企紓困和營商環境優化,全力穩住經濟基本面

(一)留抵退稅「直達快享」

1.嚴格落實國家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主動服務,「一對一」精準推送信息,全程網上辦理,確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企業存量留抵稅額「應退盡退」。(責任單位:北京市稅務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二)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緩盡緩」

2.按照國家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及擴圍要求,對特困行業企業、科技創新型困難中小微企業及其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緩繳社會保險費,明確困難企業申請條件,擴大享受範圍,以自願申請、書面承諾等方式簡化辦理程序,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至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

3.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職工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可按實際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繳存人月繳存額限制。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國有房租減免「即申即享」

4.2022年對承租京內各類國有房屋的在京註冊或在京納稅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屋租金,其中對承租朝陽、海淀、豐臺、房山、通州、大興等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國有房屋的,減免6個月房屋租金。符合條件的連鎖超市、便利店、餐飲企業以門店為單位執行。本市集體企業由各區結合實際情況參照執行。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的,經確認按照減免租金總額的50%給予補貼,其中市級承擔20%、區級承擔30%。鼓勵各區結合實際,對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的非國有房屋業主或經營管理主體,給予一定補貼。市國資委、各區分別組建房租減免工作專班,公告聯繫方式,協調督查政策落實,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經營人。(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四)水電氣「欠費不停供」

5.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繳費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緩繳期限至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將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五)開行「融資紓困直通車」

6.2022年普惠小微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10個百分點以上。線上線下相結合提高首貸補貼辦理便利度和覆蓋面。落實商業匯票承兌期限由1年縮短至6個月政策,加大再貼現力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局、市財政局)

7.鼓勵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簡化申請手續、支持網上辦理,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責任單位:北京銀保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金融監管局)

8.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按0.5%的費率收取擔保費,免收政策性創業擔保項目擔保費,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2022年度新增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提供不高於實際發生代償總額20%的補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9.鼓勵保險機構設立企業疫情險,為投保且因突發疫情導致的企業停產或停業給予一定額度賠付。大力推廣普惠性商業健康保險,為基本醫療保險提供補充保障。加快推進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保險試點產品落地。(責任單位: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六)優化營商環境「接地氣」

10.出台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擴大線上審批服務、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應用,提升「一網通辦」服務水平,實現惠企政策「主動辦」「加快辦」「方便辦」。疫情期間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到期的,企業在線承諾後有效期自動順延。食品生產許可證(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順延6個月。封管控區內無法及時換發食品生產許可證(特殊食品)、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順延至封管控解除後30日。因疫情影響導致的行政處罰、延期還貸等失信行為,不納入信用記錄和徵信記錄,為受到行政處罰並被公示的企業開通「信用豁免申請」便捷服務。用好12345企業服務熱線,為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受理辦理、督辦反饋、回訪評價全鏈條服務,實現「企業有所呼、政府有所應」。(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1.夯實市、區、街道(鄉鎮)三級「服務包」工作體系,健全走訪服務制度,積極發揮行業和屬地管家作用,完善企業訴求動態解決機制,不斷提升各級政府統籌服務企業發展能力。穩定總部企業在京發展,引導企業在京布局一批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重大項目。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在研發創新、場景應用、融資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獨角獸、「專精特新」「隱形冠軍」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行業主管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2.開展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專項行動,無分歧欠款發現一起清償一起,確有支付困難的2022年6月30日前明確還款計劃,嚴禁政府投資項目新增拖欠。(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3.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壓減會議、培訓、差旅等一般性支出,按規定全部收回各類結餘結轉資金,統籌用於疫情防控、助企紓困等急需領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市級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4.加大公共採購傾斜力度,政府採購工程更多採用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將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40%以上預算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比例不低於70%。工會經費等其他公共性經費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總工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5.全面推廣電子招投標,疫情期間採取隨機抽取方式難以確定評標專家的,可依法由招標人自行確定專家進行評標。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鼓勵招標人(採購人)對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免除投標擔保。(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着力打通關鍵堵點,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一)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

16.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堅持「動態清零」總方針,分區分級實施社會面防控措施。分場景分類別及時更新、動態調整疫情防控指引,市區聯動及時解決已復工復產企業因疫情防控產生的到崗用工、配套企業復工復產、物流運輸、入境返京等實際困難。指導更多企業制定閉環生產預案,以最小生產單元、最小人員編組分區分隔、錯時錯班優化生產流程,提高企業抵禦疫情影響能力。實施重大項目生活區、施工區分隔管理,新進京員工獨立區域居住,確保施工進度不延後、質量不打折。(責任單位:各市級部門、各區政府)

17.健全分級分類、動態管理的重點企業「白名單」制度,爭取更多本市重點企業及上下游企業納入國家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保障範圍,建立京津冀三地互認、互通、互供、互保企業「白名單池」。建立市區兩級重要功能性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城市運行保障企業、產業鏈龍頭和供應鏈前端企業「白名單」。(責任單位:復工復產防控組、市京津冀協同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全力保通保暢

18.嚴格落實貨運車輛司乘人員「白名單」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閉環管理模式,對通信行程卡綠色帶*號實施精準賦碼。加大全國統一制式通行證發放力度,對保障民生物資、生產性物資運輸的企業應發盡發。對公共性、基礎性物流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及冷鏈物流設施建設項目,加大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力度。做好市域內及河北省應急物資中轉站隨時啟用準備,建設運維資金由政府性資金承擔。研究建立礦建材料等重點貨品「公轉鐵」運輸成本差額政府、鐵路部門、企業三方共擔機制。繼續實施批發市場蔬菜和部分類別國產水果免除進場費政策。(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19.落實2022年國家階段性實施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政策。穩妥有序恢復本市國內國際航空客運航班,積極爭取增開本市國際貨運航線航班。針對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消費電子、汽車等高端供應鏈保障需求,對航空企業增開全貨機航線航班、完善地面配套服務、主動降低航空物流成本的,給予一定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三)加快布局京津冀協同重點領域產業鏈

20.開展高精尖產業強鏈補鏈行動,對龍頭企業圍繞重點領域在京津冀範圍提升產業鏈保供能力的,給予一攬子支持。充分利用產業引導基金等手段,推動一批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工業互聯網等新興產業項目在現代化首都都市圈落地。推動京津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帶動三地在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和成果應用方面深度合作。(責任部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京津冀協同辦,市財政局)

三、充分發揮優勢企業帶動作用,不斷提升高精尖產業發展能級

(一)促進平台企業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21.支持平台企業參與智慧城市建設,落地一批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街區、智慧家庭應用場景項目。引導重點平台企業科技轉型,支持企業與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加快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處理器等領域技術研發突破,支持平台企業參與新型算力體系建設。支持平台企業推廣數字零售、社交電商、在線健身、在線診療、雲旅遊、雲展覽、雲演出等數字經濟新模式,拓展「互聯網+」消費場景,加快推進居家生活和居家辦公一體化發展。支持本市企業在香港上市,依法依規推進符合條件的平台企業赴境外上市。(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證監局)

(二)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

22.加大創新型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暢通S基金依託北京產權交易所、北京股權交易中心擴大併購等二級市場交易,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合規加強與外部投資機構合作,積極探索多樣化金融服務模式,引導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科創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優化科創企業票據再貼現專項產品「京創通」申請流程和使用條件。(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北京證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國資委)

23.加快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撥付進度,修訂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系列資金支持政策,實施「首台套」「首批次」「首流片」等應用政策,加大對企業技術研發投入、成果轉化、概念驗證等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24.支持落地一批智能化綠色化數字化技術改造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新智造100」項目和綠色低碳項目給予不超過總投資30%的分檔支持,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項目給予不超過合同額20%的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5.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和行業企業申請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支持北京證券交易所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費,在審核環節加強電子化材料報送,對受疫情影響業績大幅下滑企業予以適當包容。(責任單位:北京證監局、市金融監管局、西城區政府)

(三)以「兩區」建設促進外資外貿發展

26.深入推動「兩區」重點領域全產業鏈開放和全環節改革,強化外資項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支持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特定區域內註冊的外資研發中心按照相關規定享受技術轉讓所得稅收優惠。支持「專精特新」等高技術企業、獲得國家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及在自貿區註冊的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研究推動中歐班列開通運行,實現單證申報、貨物查驗等通關事項「一件事」集成服務。做好外貿企業紓困服務,用好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工具,加大向中小微外貿企業傾斜力度,外經貿擔保服務平台企業綜合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對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質押項下的貿易融資和通過外經貿擔保服務平台融資在限額範圍內貼息50%。搭建外國人綜合服務管理平台,整合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外國人工作居留許可業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財政局,北京海關,市公安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四、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大有效投資力度

(一)着力擴大重點領域投資

27.擴大生產性投資,加快推進重點功能區和城市副中心項目建設進度,推動建成北京奔馳汽車製造升級改造、京東方生命科技創新中心等一批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醫藥健康領域重大項目。前瞻布局新型基礎設施,推進朝陽、海淀等超級算力中心項目建設,開工建設北京園博數字經濟產業園、中關村京西人工智能創新中心等項目,加快一體化皮基站系統建設部署。(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相關區政府)

28.激發城市更新投資活力,推動出台城市更新條例,建立跨項目統籌實施機制,合理引導街區功能混合、用地功能兼容和建築功能轉換。出台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功能混合等規劃土地激勵政策。出台危舊房改建政策,危舊樓房成套化改造項目增加規模須符合建築規模管控要求,並由各區單獨備案,增加規模除改善居住條件外可用於建設共有產權住房或保障性租賃住房。力爭2022年開工300個、完工100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試點項目累計達40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

29.制定推進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梳理形成軌道交通、能源、水務、物流設施等領域年內開工重大項目清單,提早報批實施具備條件的軌道交通三期項目。推動安立路、承平高速、京密快速路、麗澤航站樓、溫泉水廠、溫潮減河等重大項目取得實質性進展。圍繞暢通重點功能區間交通聯結、補齊城市內部基礎設施短板、老舊管網改造升級等領域謀劃一批新的重大項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京津冀協同辦、市重大項目辦、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局、相關區政府)

(二)持續激發民間投資

30.年內分兩批向社會公開推介重點領域民間資本參與項目,2022年6月底前完成首批項目推介、總投資1000億元以上。支持國有資本運營平台合理擴大融資規模,重點投向本市戰略性產業和重大項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三)提升投資項目落地效率

31.加強投資項目審批服務和要素保障,採取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方式,簡化、加快辦理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手續。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涉及耕地占補平衡、林地綠地占用的,通過土地復墾、市級統籌等方式予以保障。上半年完成第二批商品住宅用地集中供應,下半年再完成兩批供地,加大保障性住房項目促開工、促建設力度。制定進一步統籌專項債券等項目籌劃儲備工作方案,2022年專項債6月底前發行完畢、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儘早形成實物工作量。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項目發行上市。加強與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對接,支持保險資金在京運用,爭取更多中長期限貸款及長期資金支持本市重大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園林綠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32.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儲備,結合「十四五」規劃年內完成兩批重大投資項目徵集儲備,做熟前期工作、做實要素保障,推動一批報建審批階段重大項目提前開工建設,形成「實施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滾動接續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五、加快恢復大宗消費和新型消費,更大力度挖掘消費潛力

(一)大力促進汽車等大宗消費

33.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出台促進二手車流通若干措施,完善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政策,2022年底前對報廢或轉出本市註冊登記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車,在本市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新車,並在本市上牌的個人消費者給予不超過1萬元/台補貼,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分別負擔50%。(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北京市稅務局、市交通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34.堅持「房住不炒」,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滿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推動企業將存量商辦用房轉換為配套重點功能區和產業園區的人才租賃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依託智能化信息採集系統,建立家裝企業和家裝人員「白名單」制度,落實「散裝散建」從業人員「一登三查」要求,安全有序放開家庭裝修施工,有效帶動家裝、家居和家電消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積極培育數字新消費

35.制定實施促進數字消費能級提升工作方案,將直播電商領域急需緊缺職業列入本市相關人力資源目錄,鼓勵各區對符合條件的優質直播電商服務機構給予租金補貼和資金獎勵。推進辦公和家用網絡提速降費。新徵集一批綠色節能消費券參與企業,增加一批適用電子類商品型號,延長政策實施周期,開展智能辦公、智能家居、移動智能終端等產品研發推廣和優惠促銷。(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通信管理局、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促進餐飲和文化體育娛樂消費回暖

36.推動餐飲企業恢復發展,聯合外賣平台企業發放餐飲消費券,對平台企業2022年6月減免的暫停堂食餐飲商戶相關費用予以補貼。對納入全市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和支持範圍的餐飲企業,最高給予審定實際投資額50%的資金支持。鼓勵各區結合實際對餐飲企業環境定期核酸檢測費用和日常防疫支出給予一定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37.舉辦第十屆惠民文化消費季,開展文化消費促進行動。鼓勵旅遊平台企業、旅行社開發暑期青少年戶外體育、科普、文化等實踐項目。打造20條「京郊之夏」鄉村旅遊精品線路,推出延慶消夏、密雲休閒等10個「微度假」目的地。支持精品民宿發展,各生態涵養區年內落地1-2個生態文旅項目。(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委宣傳部、市體育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文資中心、各區政府)

六、多措並舉拓寬就業渠道,牢牢兜住社會民生底線

(一)強化重點群體就業服務保障

38.今明兩年本市國有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實現一定比例增長,穩定本市所屬機關事業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規模。挖掘一批基層養老服務、社會工作等就業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支持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社區工作者、生態涵養區鄉村振興協理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技崗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39.用人單位招用畢業年度本市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招用畢業年度本市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給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40.年內新增5萬名就業農村勞動力參加城鎮職工保險。深化跨區對接和配套服務保障,進一步挖掘城市崗位資源,優先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強化農村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穩定就業。積極促銷農村時令果蔬。(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國資委、相關區政府)

41.擴充社區工作力量,臨時招用住宿餐飲、文體娛樂、旅遊會展、教育培訓及零售等停工行業從業人員,兼職參與社區疫情防控等工作,並給予適當補貼。發揮共享用工平台作用,及時對接企業用工調劑需求,支持平台企業為餐飲、文旅、會展等受疫情影響企業提供靈活用工崗位,開展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提升城市安全運行水平

42.完成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鞏固完善「區自為戰」「校自為戰」「企自為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持續加強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建設,加快集中隔離設施、方艙醫院、核酸檢測設施、負壓病房、發熱門診、急救站點、綜合信息平台等疫情防控基礎設施建設儲備。推進市疾控中心遷建、疫情防控和重大活動應急場所、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地壇醫院改造提升、平房區公廁改造等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重大項目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43.做好米麵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在3%左右。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達到啟動條件時,及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合理上調2022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44.保障糧食、能源安全,及時發放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根據市場形勢啟動糧食收購,確保糧食、大豆、蔬菜播種面積分別達到100萬畝、4.2萬畝和75萬畝以上。落實地方政府成品油等能源資源儲備任務。加快推動本市能源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糧食和儲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45.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紮實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嚴防交通、建築、燃氣等方面安全事故,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國家有相關規定的,或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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