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5年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6年1月28日
2017年
2016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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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杜德印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會2015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6年的工作任務,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指出,市人大常委會要在中共北京市委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各次全會和第四次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依法履行各項職能,保證市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提高大會質量和實效;協調推進立法和改革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執行年度議題計劃,做好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提高監督工作的有效性;密切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繫,發揮好代表主體作用;加強對區、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推動基層人大建設和工作開展。為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開局,為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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