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食安辦關於暫停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通知

區食安辦關於暫停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通知
高食安辦 [2020] 2號
2020年1月26日
發布機關:南京市高淳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公告原文

各街(鎮):

為全力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疫情期間我區農村集體聚餐活動作以下通知:

一、疫情期間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暫停在村(社區)固定場所開展結婚、慶生等農村集體聚餐活動;

二、各街(鎮)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責任,要加強宣傳引導,教育廣大群眾重視疫情,做好自我保護,主動自覺不舉辦集體聚餐活動;各社區(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要積極做好集體聚餐活動的勸阻和解釋工作;

三、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廚師的教育,勸導各類廚師在疫情防控期間拒絕承接或承辦各類集體聚餐。

四、各街(鎮)要組織工作人員加強巡查督查,確保各村(社區)不發生農村集體聚餐活動。

抗擊疫情,人人有責!


南京市高淳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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