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 2020年4月17日 發布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
(2020年4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0次委員長會議通過) |
一、擬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17件)
編輯法律名稱 | 提請審議機關 | 負責提出審議意見的專門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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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 已通過 | |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改) | 已通過 | |
3.生物安全法 | 已提請審議 | |
4.動物防疫法(修改) | 已提請審議 | |
5.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 | 全國人大環資委 | |
6.傳染病防治法(修改) | 國務院 |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
7.突發事件應對法(修改) | 國務院 | 全國人大社會委 |
8.國境衛生檢疫法(修改) | 國務院 |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
9.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修改) | 國務院 | 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 |
10.畜牧法(修改) | 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 | |
11.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改) | 國務院 | 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 |
12.執業醫師法(修改) |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 |
13.社會救助法 | 國務院 | 全國人大社會委 |
14.科學技術進步法(修改) |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 |
15.民法典 | 已提請審議 | |
16.治安管理處罰法(修改) | 國務院 | 全國人大監察司法委 |
17.刑法修正案(十一) | 委員長會議 |
二、擬綜合統籌、適時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13件)
編輯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涉及公共衛生相關的法律,還有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醫藥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獻血法、職業病防治法、精神衛生法、母嬰保健法等;涉及動植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還有漁業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有關問題的法律,還有紅十字會法、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等。對上述立法項目,結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開展深入評估,經研究論證,有必要又可行的,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進行修改,適時安排審議。
三、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
編輯公共衛生領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關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項目,凡是實踐需要、條件成熟的,適時安排審議。
完善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體系,涉及領域廣,按照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態環境、社會管理、行政處罰、國家安全等方面有關法律時,也要總結疫情防控的實踐經驗,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將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項法律之中。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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