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後燕錄 十六國春秋
卷十二 南涼錄
卷十三 南燕錄 

禿髮烏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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禿髮烏孤,河西鮮卑人也。八世祖疋孤,率其部自塞北遷於河西。孤子壽闐立,壽闐卒,孫樹機能立。壯果多謀略。泰始中殺秦州剌史胡烈於萬斛堆,敗涼州剌史蘇榆於金山,又殺涼州剌史楊欣於丹嶺,盡有涼州之地。武帝為之旰食。能死,從弟務丸代立。丸死,孫推斤立。斤死,子思復鞬立,部衆轉盛,遂據涼土。鞬卒,子烏孤襲位,養民務農修結鄰好。呂光封烏孤廣武郡公、益州牧、左賢王。太初元年正月,改元,自稱大將軍、大單于、西平王。以弟鹿孤為驃騎將軍,傉檀為車騎將軍。二年,改稱武威王。三年正月,徒於樂都。八月,孤因酒走馬,馬倒傷脇。笑曰:「幾使呂光父子大喜。」俄而患甚,顧謂羣臣曰:「方難未靖,宜立長君。」言終而薨。在王位三年,偽諡武王,廟號烈祖。

禿髮利鹿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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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鹿孤,烏孤弟。太初三年八月即位,大赦,改治西平。建和元年正月,大赦改年。延耆老,訪政治。二年羣臣固請即尊號,不許。九月,僭稱河西王。三年三月,寢疾,令曰:「昔我諸兄弟傳位非子者,蓋以泰伯三讓,周道以興故也。武王創踐寶歷,垂諸樊之試,終能克昌家業者,其在車騎乎。吾寢疾惙頓,是將不濟。內外多虞,國機務廣,且令車騎經總百揆,以成先王之志。」薨,諡康王,葬西平陵。

禿髮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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傉檀,利鹿孤弟也。少機警,有才畧。建和三年襲位,僭號涼王,遷於樂都,改為弘昌元年。秦遣使拜車騎將軍、廣武公。四年六月,秦遣授河右諸軍事、涼州剌史,鎮姑臧。七月宴羣臣於宣德堂,仰視而歎曰:「古人言,作者不居,居者不居。信矣!」前昌松太守孟禕進曰:「張文王築城苑、繕宗廟,構此堂,為貽厥之資,萬世之業。秦師濟河,忽然瓦解。此堂之建,年垂百載,十有二主。唯信順可以久安,仁義可以永固。願大王勉之!」檀曰:「非子無以聞讜言也。」八月,以鎮南大將軍文支鎮姑臧,檀遷於樂都,雖受制於秦,車服禮制,一如王也。十一月,遷於姑臧。

嘉平元年十一月,僭即涼王位於南郊,大赦,改年嘉平。置百官,立世子虎臺為太子。二年正月,以子明德歸為南中郎將,領昌松太守。歸雋爽聰悟,檀甚寵之,年始十三,命為《高昌殿賦》,援筆即成,影不移漏,檀覽而喜之,擬之曹子建。七年,傉檀議欲西征乙弗,孟愷諫曰:「連年不收,上下飢弊,南逼熾盤,北迫蒙遜,今遠征雖剋,後患必深。」傉檀曰:「孤將略地,卿無阻衆。」謂其太子虎臺曰:「今不種多年,內外俱窘,事宜西行,以拯此弊。蒙遜近去,不能卒來,旦夕所慮,唯在熾盤。彼名微衆寡,易以討禦。吾不過一月自足周旋,汝謹守樂都,無使失墜。」傉檀乃率騎數千,西襲乙弗,大破之,獲牛馬羊四十餘萬。熾盤乘虛來襲,一旦而城潰,安西樊尼自西平奔告傉檀,傉檀謂衆曰:「今樂都為熾盤所陷,卿等能與吾籍乙弗之資,取契汗以贖妻子者,是所望也。」遂引師而西,衆多逃返,遣征北段苟追之,苟亦不還。於是將士皆散。傉檀曰:「蒙遜、熾盤昔皆委質於吾,今而歸之,不亦鄙乎!四海之廣,匹夫無所容其身,何其痛哉!吾老矣,寧見妻子而死,遂歸熾盤。六月,至西平,盤遣使郊迎,以上賓之禮。歲餘,為熾盤所鴆。諡景王,時年五十一。虎臺亦為熾盤所害。少子保週歸魏,魏以為張掖王。

自烏孤太初元年歲在丁酉至檀薨之歲,十有八歲。[1]

  1. 全文以中華書局、一九八五年一月版《十六國春秋輯補》與《四庫全書》之《別本十六國春秋》浙江大學影印本爲本校。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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