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南澗縣第二批歷史建築名錄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歷史文化資源體系,加強對我縣具有一定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歷史建築的保護與管理,實現歷史文化遺產「應保盡保」,按照《雲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要求,確定了南澗縣政協老辦公樓等3處建築為第二批歷史建築,現予以公布。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雲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要求,注重歷史建築保護管理宣傳,設置明顯的保護標誌,標明保護範圍,認真做好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確保歷史建築安全特別是消防安全,為促進南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附件:南澗縣第二批歷史建築名錄
附件
南澗縣第二批歷史建築名錄
制表單位:南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填報日期:
編號 | 鄉鎮 | 建築名稱 | 所在位置 (門牌號) |
建築面積 (平方米) |
建築 年代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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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澗鎮 | 政協老辦公樓 | 正義路8號 | 300 | 近代 | |
2 | 南澗鎮 | 供銷社住宿樓1 | 振興北路6號 | 345 | 近代 | |
3 | 南澗鎮 | 供銷社住宿樓2 | 振興北路6號 | 300 | 近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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