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的通知

2009年5月8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的通知(衛發明電〔2009〕72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指導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準備工作,應對可能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部組織專家在《人感染豬流感診療方案(2009版)》的基礎上,結合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家甲型H1N1流感最新診療經驗和相關資料,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現印發給你們,供醫療機構在臨床診療工作中使用。

  我部將繼續密切關注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家的最新診療經驗和研究成果,必要時組織專家組再次對診療方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2009年4月29日印發的《人感染豬流感診療方案(2009版)》同時廢止。2009年5月7日印發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轉運工作方案》中「疑診病例」修改為「疑似病例」。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