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 1964年12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 印 |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 |
說明
編輯一、編制本表的目的,是為了統一鉛字字形提供一個範本。本表所列的是一般書報上的通用字體(即「宋體」)的字形:刻制其他字體(例如楷體、仿宋體、黑體),也應當參考本表。
二、本表只收印刷通用漢字六千一百九十六個,是根據北京、上海主要印刷廠排字車間的統計資料編成的。至於排印古籍和科技書籍的,以及人名地名里的罕用字的字形,有待以後逐步整理,另行公布。
三、本表所收的簡化字,一律依照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和一九六四年三月七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教育部《關於簡化字的聯合通知》編印的《簡化字總表》。這些簡化字的繁體,本表加上括號,附在簡化字後面。以下十五個繁體字(都在右上角加注了*號)雖然已經簡化,但是作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時侯仍有所要,因此,還收在本表里。這十五個繁體字是「藉、乾、摺、夥、徵、覆、餘、隻、像、準、瞭、鍾、鬱、疊、麽」。其中「餘"「鍾"兩字用簡化偏旁。
四、整理字形的標準是:同一個宋體字有不同筆畫或不同結構的,選擇一個便於辨認,便於書寫的形體;同一個字宋體和手寫楷書筆畫結構不同的,宋體儘可能接近手寫楷書;不完全根據文字學的傳統。按此標準,對有些字形作如下處理:
- 長方點、斜方點、橫點、豎點、撇點改作側點,如
安(安)、隹(隹)、言(言)、匀(勻)、冬(冬)、今(今)、氐(氐)、
令(令)、户(戶) - 減少筆數,如
朗(朗)、郞(郎)、吕(呂)、宫(宫)、印(印)、奂(奐)、争(爭)、
盗(盜)、奥(奧) - 連筆,如
羌(羌)、养(养)、差(差)、着(着)、鬼(鬼)、骨(骨)、咼(咼)、
及(及)、象(象)、牙(牙)、舛(舛)、瓦(瓦)、比(比)、以(以) - 其他
拔(拔)、跋(跋)、祓(祓)、呈(呈)、禹(禹)、禺(禺)、离(离)、
丑(丑)、丰(丰)、耒(耒)、邦(邦)、彦(彥)、兑(兌)、曾(曾)、
平(平)、半(半)、尚(尙)、肖(肖)、爰(爰)、舀(舀) 、摇(搖)、
遥(遙)、反(反)、吴(吳)、黾(黾)、巨(巨)、匹(匹)、羽(羽)、
角(角)、 感(感)、惑(惑)、盛(盛) 、鼬(鼬)、鼯(鼯)
五、本表按字的筆數排列,同筆效的字以筆順「橫、豎、撇、點、折」為序。過去漢字筆數計算方法往往不一致,今後以本表所列的筆數為準,以求一致。
漢字字形整理組
一九六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