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文學集 (賴和的序)

台灣民間文學集
作者:賴和
1935年10月10日
這篇序文作於1935年10月10日,是《台灣民間文學集》序文當中的一篇。


獻璋君在搜集民間文學的這事一經傳出,就引起了不少爭論,從事無用的非難,助長迷信的攻擊,使得他忙於辯解;但是,現在臺灣民間文學集居然付印,不日可以出版了。

這些被一部士君子們所擯斥的民間故事與歌謠,到了現在,還能夠在民眾的嘴裡傳誦著,這樣生命力底繼續掙扎,我們是不敢輕輕看過的;何則?因為每一篇或一首故事和歌謠,都能表現當時的民情,風俗,政治,制度;也都能表示著當時民眾的真實底思想和感情,所以無論從民俗學,文學,甚至於語言學上看起來,都具有保存的價值。

吾臺開闢以來,雖說僅是短短的三百多年,但是先人遺留給與我們的,與世界各國無異,同樣有了好多的傳說,故事,和歌謠;就中像鴨母王,林道乾,鄭國姓南北征的傳說……由歷史的底見地看來,尤為名貴。

民間文學的搜集和整理,在世界各國,早就有了許多民俗學者,與文學家從事過了其所收穫的成果,也都是大有可觀的;然而我們臺灣,雖說是也有許多先人的遺產,但除卻於報紙上,雜誌上,時或看到片鱗片爪,可說是絕無聞見的。

從前,我雖然也曾抱過這麼野心,想跑這荒蕪的民間文學園地去當個拓荒者,無如業務上直不容我有這樣工夫,直到現在,想來猶有餘憾。

這一次,幸而經獻璋君不惜費了三四年的工夫搜集了約近一千首的歌謠,謎語;更動員了十多個文藝同好者,寫成了廿多篇的故事和傳說,這不能不說是極盡臺灣民間文學的偉觀了。

但是,搜集故事,畢竟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因為同樣一篇故事,異其時地,則那故事的傳誦,也隨之不同,有的甚或同一地方,也有多少出入,例如:

「林大乾兄妹」中有用一片葉子化舟而逃的傳說,而在「林道乾」那一篇就沒有了。又如「十八攜籃」中樵夫遇艷一段,也為本地所未聞。
「過年緣起」沒沈地,說是土地公,灶君上天去保奏,本地倒說是佛祖去保奏的。
甚有同一故事,而異其主人公的。例如:一日平海山,在南部說是王得祿,而北部倒說是黃朝陽,還有新莊陳化成和王得祿也大同小異。
即如壽至公堂,在同一地方,也是人不一說。據守愚氏說:這已經是第五稿啦。
為了這篇故事,曾經拜聽過十多個老者的講述,但,不是僅知片斷,便是互異其說。所以好容易搜集來的這些材料,也只得將傳說比較普遍的記錄下來,不敢以我們認為合理的,就是真的事跡。這進一部(編者按:應該是賴和的筆誤,應作「步」。)的工作,只好留待有心人出為完成。

搜集故事之又一困難,就是一篇故事裡頭,間或涉及殷富大族的先人底行為,致礙於情實關係,不肯照實說出;這是對故事有點缺少理解的。因為先人的行為,原無損於人的德行,其實,故事要不是經過文字化,牠同樣是流傳於民間的;且由老年人的口中出來,衝進少年人的耳朵裡,其聲響尤覺洪喨;若年代一久,或者穿鑿其說,以訛傳訛,生出怪談,那更是故事本身的不幸。

故事的搜集,有如上述的那樣困難,然而居然能夠把這本民文集完成起來,這不能不稱手同慶,更不能不感謝獻璋君的苦心與努力。

一次,他寄給守愚氏的信裡,曾經有這樣一段話:
「你想,為了這集子我所費的精神(差不多把我三箇年的生命葬送在這集子)和物質(老實說我所積下的幾百圓都為此而支出的,恰好到後月就要完了)是如何的多呢,啊!我的精神已溶化在這集子了……」

其堅忍的意志,是多夠人佩服啊,幸而這民文集是快要發行啦。這庶幾可以報酧他三四年來的苦心與努力。

最後,我只有希望這一冊民間文學集,同樣跑向民間去。

一九三五年十月十日 懶雲序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3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