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5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458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459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46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5年3月2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49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 條 ( 24.01.01 ) |
變更容貌至重大不治之傷害,本應認為新刑法第十條第四項第六款之重傷,況判決在新刑法施行前,應照判執行,并非違法,無庸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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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5年3月2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49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 條 ( 24.01.01 ) |
變更容貌至重大不治之傷害,本應認為新刑法第十條第四項第六款之重傷,況判決在新刑法施行前,應照判執行,并非違法,無庸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