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6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59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60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661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月2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67 頁 | |
宣告多數期間相同之有期褫奪公權,應以其中之一個奪權為最長期,定其應執行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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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1年1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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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多數期間相同之有期褫奪公權,應以其中之一個奪權為最長期,定其應執行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