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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64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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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648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649號解釋》
院解字第36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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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項
解釋日期:民國36年11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2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醫院存有少量煙土既經證明確係供製藥之用,即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