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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83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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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832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33號解釋》
院解字第38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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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項
解釋日期:民國37年2月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26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軍人犯罪及發覺均在任官任役中者,應歸軍法會審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