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周易集解
◀上一卷 卷十 下一卷▶

《序卦》曰:困乎上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崔覲曰:困極於劓刖,則反下以求安,故言「困乎上必反下」也。

(巽下坎上)。井:

鄭玄曰:坎,水也。巽,木,桔橰也。互體離兌,離外堅中,虛瓶也,兌為暗澤,泉口也。言桔橰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井以汲人,水無空竭,猶人君以政教養天下,惠澤無窮也。

改邑不改井,

虞翻曰:泰初之五也。坤為邑,乾初之五折坤。故「改邑」。初為舊井,四應甃之,故「不改井」。

無喪無得,往來井井。

虞翻曰:無喪,泰初之五。坤象毀壞,故「無喪」。五來之初,失位無應,故「無得」。坎為通,故「往來井井」。往謂之五,來謂之初也。

汔至,亦未繘井,

虞翻曰:巽繩,為繘,汔,幾也。謂二也。幾至初改,未繘井,未有功也。

羸其瓶,兇。

虞翻曰:羸鉤羅也。艮為手,巽為繘,離為瓶,手繘折其中,故「贏其瓶」。體兌毀缺,瓶缺漏,故「兇」矣。

幹寶曰:水,殷德也。木,周德也,夫井,德之地也。所以養民性命而清潔之主者也。自震化行,至於五世,改殷紂比屋之亂俗,而不易成湯昭假之法度也。故曰「改邑不改井」。二代之制,各因時宜,損益雖異,括囊則同,故曰「無喪無得,往來井井」也。當殷之末,井道之窮,故曰「汔至」。周德雖興,未及革正,故曰「亦未繘井」。井泥為穢,百姓無聊,比者之間,交受塗炭,故曰「羸其瓶,兇」矣。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

荀爽曰:巽乎水,謂陰下為巽也。而上水,謂陽上為坎也。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井養而不窮也。

虞翻曰:兌口飲水,坎為通,往來井井,故「養不窮也」。

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

荀爽曰:剛得中,故為「改邑」。柔不得中,故為「不改井」也。

無喪無得。

荀爽曰:陰來居初,有實,為「無喪」。失中,為「無得」也。

往來井井,

荀爽曰:此本泰卦。陽往居五,得坎為井;陰來在下,亦為井,故「往來井井」也。

汔至亦未繘,

荀爽曰:汔至者,陰來居初下。至汔,竟也。繘者,所以出水通井道也。今乃在初,未得應五,故「未繘」也。繘得,綆汲之具也。

未有功也。

虞翻曰:謂二未變應五,故「未有功也」。

羸其瓶,是以兇也。

荀爽曰:井,謂二。瓶,謂初。初欲應五,今為二所拘羸,故「兇」也。

孔穎達曰:計覆一瓶之水,何足言兇?但此喻人德行不恆,不能善始令終,故就人言之兇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

王弼曰:木上有水,上水之象也。水以養而不窮也。

君子以勞民勸相。

虞翻曰:君子謂泰乾也。坤為民;初上成坎,為勸,故「勞民勸相」。相,相助也。謂以陽助坤矣。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幹寶曰:在井之下體,本土爻,故曰「泥」也。井而為泥,則不可食,故曰「不食」。此托紂之穢政不可以養民也。舊井,謂殷之未喪師也。亦皆清潔,無水禽之穢,又是況泥土乎!故「舊井無禽」矣。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虞翻曰:食,用也。初下稱泥。巽為木果,無噬嗑食象。下而多泥,故「不食」也。乾為舊,位在陰下,故「舊井無禽,時舍也」。謂時舍於初,非其位也。與乾二同義。

崔覲曰:處井之下,無應於上。則是所用之井不汲,以其其多塗久廢之井,不獲以其時舍。故曰「井泥不食,舊井無禽」。禽,古擒字,禽,猶獲也。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

虞翻曰:巽為谷,為鮒。小鮮也。離為甕。甕瓶毀缺,羸其瓶兇,故「甕敝漏」也。

《象》曰:井谷射鮒,無與也。

崔覲曰:唯得於鮒,無與於人也。井之為道,上汲者也。今與五非應,與初比,則是若谷水不註,唯及於魚,故曰「井谷射鮒」也。甕敝漏者,取其水下註,不汲之義也。

案:魚,陰蟲也。初處井下體,又陰爻,魚之象也。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

荀爽曰:渫去穢濁,清潔之意也,三者得正,故曰「井渫」。不得據陰,喻不得用,故曰「不食」。道既不行,故「我心惻」。

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荀爽曰:謂五可用汲三,則王道明而天下並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幹寶曰:此托殷之公侯。時有賢者,獨守成湯之法度,而不見任,謂微箕之倫也。故曰「井渫不食,為我心惻」。惻,傷掉也。民乃外附,故曰「可用汲」。周德來被,故曰「王明」。王得其民,民得其王,故曰「求王明,受福也」。

六四:井甃,無咎。

荀爽曰:坎性下降,嫌於從三。能自修正,以甃輔五。故「無咎」也。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虞翻曰:修,治也。以瓦甓壘井稱甃。坤為上。初之五成籬,離火燒土,為瓦治象。故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九五:井冽,寒泉食。

虞翻曰:泉自下出稱井。周七月,夏之五月,陰氣在下。二已變坎,十一月為寒泉。初二已變,體噬嗑食。故「冽寒泉食」矣。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崔覲曰:冽,清潔也。居中得正,而比於上。則是井渫水清,既寒且潔,汲上可食於人者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虞翻曰:幕,蓋也。收,謂以轆轤收繘也。坎為車,應巽繩,為繘。故「井收勿幕」。有孚謂五坎。坎為孚,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虞翻曰:謂初二已變,成既濟定,故「大成也」。

幹寶曰:處井上位,在瓶之水也,故曰「井收幕覆」也。井以養生。政以養德。無覆水泉而不惠民。無蘊典禮而不興教。故曰「井收網幕」。網幕,則教信於民。民服教,則大化成也。

《序卦》曰:井道不可不革也,故受之以革。

韓康伯曰:井久則濁穢,宜革易其故也。

(離下兌上)。革:

鄭玄曰: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猶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謂之革也。

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虞翻曰:遁上之初,與蒙旁通。悔亡,謂四也。四失正,動得位,故「悔亡」。離為日,孚謂坎。四動體離,五在坎中,故「已日乃孚」。以成既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故「元亨利貞,悔亡」矣。與《乾·彖》同義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

虞翻曰:息,長也。離為火,兌為水。《系》曰:潤之以風雨。風,巽。雨。兌也。四革之正,坎見,故獨於此稱水也。

二女同居,其誌不相得,曰革。

虞翻曰:二女,離兌。體同人象。蒙艮為居,故「二女同居」。四變體兩坎象,二女有誌。離火誌上,兌水誌下。故「其誌不相得」。坎為誌也。

已曰乃孚,革而信之。

幹寶曰:天命已至之日也。乃孚,大信著也。武王陳兵孟津之上,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國,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爾未知天命,未可也。還歸。二年,紂殺比幹,囚箕子,爾乃伐之。所謂「已日乃孚,革而信」也。

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虞翻曰:文明謂離。說,兌也。大亨謂乾。四動成既濟定,故「大亨以正,革而當位,故悔乃亡」也。

天地革而四時成。

虞翻曰:謂五位成。乾為天。蒙坤為地,震春。兌秋。四之正,坎冬離夏,則四時具坤,革而成乾,故「天地革而四時成」也。

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虞翻曰:湯武謂乾,乾為聖人。天謂五,人謂三。四動,順五應三,故「順天應人」。巽為命也。

革之時大矣哉。

幹寶曰:革天地,成四時;誅二叔,除民害;天下定,武功成,故「大矣哉」也。

《象》曰:澤中有火,革。

崔覲曰:火就燥,澤資濕,二物不相得,終宜易之,故曰「澤中有火,革」也。

君子以治歷明時。

虞翻曰:君子,遁乾也。歷象謂日月星辰也。離為明,坎為月。離為日,蒙艮為星。四動成坎離,日月得正,天地革而四時成。故「君子以治歷明時」也。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幹寶曰:鞏,固也。離為牝牛。離爻本坤,黃牛之象也。在革之初,而無應據,未可以動,故曰「鞏用黃牛之革」。此喻文王雖有聖德,天下歸周,三分有二,而服事殷,其義也。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虞翻曰:得位無應,動而必兇,故「不可以有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荀爽曰:日以喻君也。謂五已居位為君。二乃革意去三應五。故曰「已日乃革之」。上行應五,去卑事尊,故曰「征吉,無咎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崔覲曰:得位以正,居中有應。則是湯武行善,桀紂行惡,各終其日,然後革之,故曰「已日乃革之,行此有嘉」。

虞翻曰:嘉謂五,乾為嘉。四動承五,故「行有嘉」矣。

九三,征兇,貞厲。

荀爽曰:三應於上,欲往應之,為陰所乘故曰「征兇」。若正居三,而據二陰,則五來危之,故曰「貞厲」也。

革言三就,有孚。

翟元曰:言三就上,二陽乾得共有信,據於二陰,故曰「革言三就,有孚」。於二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崔覲曰:雖得位以正,而未可頓革,故以言就之。夫安者有其危也。故受命之君,雖誅元惡,未改其命者。以即行改命,習俗不安,故曰「征兇」。猶以正自危,故曰「貞厲」。是以武王克紂,不即行周命,乃反商政,一就也。釋箕子囚,封比幹墓,式商容閭,二就也。散鹿臺之財,發巨橋之粟,大賚於四海,三就也。故曰「革言三就」。

虞翻曰:四動成既濟定,故「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虞翻曰:革而當,其悔乃亡。孕謂五也。巽為命。四動五坎改巽,故「改命吉」。四乾為君,進退無恆,在離焚棄,體大過死,傳以比桀紂。湯武革命,順天應人,故「改命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誌也。

虞翻曰:四動成坎,故「信誌也」。

幹寶曰:爻入上象,喻紂之郊也。以逆取而四海順之。動兇器而前歌後舞。故曰「悔亡」也。中流而白魚入舟,天命信矣,故曰「有孚」。甲子夜陳,雨甚,至水德賓服之祥也。故曰「改命之吉,信誌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虞翻曰:乾為大人,謂五也。蒙坤為虎變。傳論湯武以坤臣為君占,視也。離為占。四未之正,五未在坎,故「未占有孚」也。

馬融曰:大人虎變,虎變威德折沖萬里,望風而信。以喻舜幹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獻雉,故曰「未占有孚」矣。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柄也。

宋衷曰:陽稱大,五以陽居中,故曰「大人」。兌為白虎,九者變爻,故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虞翻曰:乾為大明,四動成離,故「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變,

虞翻曰:蒙艮為君子,為豹。從乾而更。故「君子豹變」也。

小人革面,征兇。居貞吉。

虞翻曰:陰稱小人也。面謂四。革為離,以順承五。故「小人革面」。乘陽失正,故「征兇」。得位,故「居貞吉」。蒙艮為居也。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

陸績曰:兌之陽爻稱虎,陰爻稱豹。豹,虎類而小者也。君子小於大人。故曰「豹變其文蔚也」。

虞翻曰:蔚,蔇也。兌小。故「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虞翻曰:乾,君,謂五也。四變順五,故「順以從君也」。幹寶曰:君子、大賢,次聖之人。謂若太公周召之徒也。豹,虎之屬。蔚,炳之次也。君聖臣賢,殷之頑民,皆改誌從化,故曰「小人革面」。天下既定,必倒載幹戈,包之以虎皮。將卒之士,使為諸侯,故曰「征兇,居貞吉」。得正有應,君子之象也。

案:兌為口,乾為首,今口在首上,面之象也。乾為大人,虎變也。兌為小人,革面也。

《序卦》曰: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韓康伯曰:革,去故。鼎,取新以去故,則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鼎,所和齊物生成新之器也。故取象焉。

(巽下離上)。鼎:

鄭玄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體乾兌。乾為金,兌為澤,澤鐘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鼎烹熟以養人,猶聖君興仁義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謂之鼎矣。

元吉,亨。

虞翻曰:大壯上之初,一屯旁通。天地交,柔進上行,得中應乾五剛,故「元吉,亨」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

荀爽曰:震人離下,中有乾象。木火在外,金在其內,鼎鑊亨飪之象也。

虞翻曰:六十四卦,皆觀象系辭,而獨於鼎言「象」,何也?象事知器,故獨言象也。

《九家易》曰:鼎言象者,卦也,木火互有乾兌。乾金兌澤。澤者,水也。爨以木火,是鼎鑊享飪之象。亦明三公之位,上則調和陰陽,下而撫毓百姓,鼎能熟物養人,故雲「象也」。牛鼎受一斛,天子飾以黃金,諸侯白金。三足,以象三臺,足上皆作鼻目為飾也。羊鼎五鬥,天子飾以黃金,諸侯白金,大夫以銅。豕鼎三鬥,天子飾以黃金,諸侯白金,大夫銅,士鐵。三鼎形同,亨飪煮肉,上離陰爻為肉也。

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虞翻曰:聖人謂乾。初四易位,體大畜。震為帝,在乾天上,故曰「上帝」體頤象,三動噬嗑食,故「以享上帝」也。大享謂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賢之能者,稱聖人矣。

巽而耳目聰明,

虞翻曰:謂三也。三在巽上,動成坎離,有兩坎兩離象,乃稱「聰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巽而耳目聰明」。眇而視,不足以有明。聞言不信,聰不明。皆有一離一坎象故也。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虞翻曰:柔謂五得上中,應乾五剛。巽為進。震為行。非謂應二剛,與睽五同義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

荀爽曰:木火相因,金在其間。調和五味,所以養人。鼎之象也。

君子以正位凝命。

虞翻曰:君子謂三也。鼎五爻失正,獨三得位,故以正位凝成也。體姤,謂陰始凝,初巽為命,故「君子以正位凝命」也。

初六:鼎顛趾,

虞翻曰:趾,足也。應在四。大壯震為足,折入大過。大過,顛也。故「鼎顛趾」也。

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虞翻曰:初陰在下,故「否」。利出之四,故曰「利出」。兌為妾,四變得正成震。震為長子,繼世守宗廟,而為祭主。故「得妾以其子,無咎」矣。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

荀爽曰:以陰承陽,故「未悖也」。

利出否,以從貴也。

虞翻曰:出初之四,承乾五,故「以從貴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虞翻曰:二為實,故鼎有實也。坤為我,謂四也。二據四婦,故相與為仇。謂三變時四體坎,坎為疾,故「我仇有疾」。四之二歷險,二動得正,故「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

虞翻曰:二變之正,艮為慎。

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虞翻曰:不我能即吉,故「終無無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虞翻曰:動成兩坎,坎為耳,而革在乾,故「鼎耳革」。初四變時,震為行。鼎以耳行,伏坎震,折而入乾,故「其行塞」。離為雉,坎為膏。初四已變,三動體頤。頤中無物,離象不見,故「雉膏不食」。

方雨,虧悔,終吉。

虞翻曰:謂四已變,三動成坤。坤為方,坎為雨,故曰「方雨」。三動虧乾,而失位悔也。終復之正,故「方雨,虧悔,終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虞翻曰:鼎以耳行。耳革行塞,故失其義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兇。

虞翻曰:謂四變時震為足,足折入兌故「鼎折足」。兌為刑。渥,大刑也。鼎足折,則公餗覆。言不勝任。象入大過死,兇。故「鼎足折,覆公餗,其刑渥,兇」。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體,猶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謂調陰陽,鼎謂調五味。足折餗覆猶三公不勝其任,傾敗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案:餗者,雉膏之屬。公者,四為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九家易》曰:渥者,厚大,言罪重也。既覆公餗,信有大罪。刑罰當加,無可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虞翻曰:離為黃,三變坎為耳,故「鼎黃耳」。鉉謂三,貫鼎兩耳。乾為金。故「金鉉」。動而得睚,故「利貞」。

幹寶曰:凡舉鼎者,鉉也;尚三公者,王也;金喻可貴,中之美也,故曰「金鉉」。鉉鼎得其物,施令得其道,故曰「利貞」也。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陸績曰:得中承陽,故曰「中以為實」。

宋衷曰:五當耳中,色黃,故曰「鼎黃耳」。兌為金,又正秋,故曰「金鉉」。公侯,謂五也,上尊故玉,下卑故金。金和良,可柔屈,喻諸侯順天子。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虞翻曰:鉉謂三,乾為玉鉉。體大有上九:「自天右之。」位貴據五,三動承上,故「大吉,無不利」。謂三虧悔,應上成未濟。雖不當位,六位相應,故「剛柔節」。《彖》曰:「巽,耳目聰明」,為此九三發也。

幹寶曰:玉又貴於金者。凡烹飪之事,自鑊升於鼎。載於俎,自俎入口。馨香上達,動而彌貴,故鼎之義,上爻愈吉也。鼎主烹飪,不失其和。金玉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賢,天王聖明之象也。君臣相臨,剛柔得節。故曰「吉無不利」也。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宋衷曰:以金承玉,君臣之節。上體乾為玉,故曰「玉鉉」。雖非其位,陰陽相承,剛柔之節也。

《序卦》曰: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崔覲曰:鼎所以烹飪,享於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冢嫡,以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長子」也。

(震下震上)。震:亨。

鄭玄曰:震為雷。雷,動物之氣也。雷之發聲,猶人君出政教以動中國之人也。故謂之震。人君有善聲教,則嘉會之禮通矣。

震來虩虩,

虞翻曰:臨二之四,天地交,故「通」。虩虩謂四也。來應初命,四變而來應已。四失位多懼,故「虩虩」。之內曰來也。

笑言啞啞,

虞翻曰:啞啞笑且言,謂初也。得正有則,故「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虞翻曰:謂陽從臨二。陰為百二十,舉其大數,故當震百里也。坎為棘、匕。上震為鬯。坤為喪。二上之坤,成震體坎,得其匕鬯,故「不喪匕鬯」也。

鄭玄曰:雷發聲聞於百里,古者諸侯之象。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國。內則守其宗廟社稷,為之祭主,不亡匕與鬯也。人君於祭之禮,匕牲體薦鬯而已,其餘不親也。升牢於俎,君匕之,臣載之。鬯,秬酒,芬芳條鬯,因名焉。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懼變承五應初,故「恐致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虞翻曰:則,法也。坎為則也。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

虞翻曰:遠謂四,近謂初。震為百,謂四出驚遠。初應懼近也。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虞翻曰:謂五出之正。震為守,艮為宗廟社稷,長子主祭器,故「以為祭主也」。

幹寶曰:周木德,震之正象也。為殷諸侯。殷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故以百里而臣諸侯也。為諸侯,故主社稷。為長子,而為祭主也。祭禮薦陳甚多,而經獨言不喪匕鬯者,匕牲體,薦鬯酒,人君所自親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虞翻曰:君子謂臨二。二出之坤四,體以修身,坤為身。二之四,以陽照坤,故「以恐懼修省」。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也。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虞翻曰:虩虩謂四也。初位在下,故「後笑言啞啞」。得位,故「吉」也。

幹寶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來虩虩,羑裏之厄也。笑言啞啞,後受方國也。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陽稱福。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虞翻曰:得正,故「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厲,危也。乘剛,故「厲」。億,惜辭也。坤為喪。三動離為蠃蚌,故稱「貝」。在艮山下,故稱「陵」。震為足,足乘初九故「躋於九陵」。震為逐,謂四已體復象,故「喪貝勿逐」。三動時離為日,震數七,故「七日得者」也。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幹寶曰: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無應,而以乘剛為危。此托文王積德累功,以被囚為禍也。故曰「震來厲」。億,嘆辭也。貝,寶貨也。產乎東方,行乎大塗也。此以喻紂拘文王,閎夭之徒。乃於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貝,而以賂紂也。故曰「億喪貝」。貝,水物,而方升於九陵。今雖喪之,猶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得者,七年之日也。故《書》曰: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虞翻曰:死而復生,稱蘇。三死坤中,動出得正,震為生,故「蘇蘇」。坎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見,故「無眚」。《春秋傳》曰:晉獲秦諜,六日而蘇也。

九四:震遂泥。

虞翻曰:坤土得雨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陰中,與屯五同義,故「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

虞翻曰:往謂乘陽,來謂應陰;失位乘剛,故「往來厲」也。

億無喪有事。

虞翻曰:坤為喪也。事謂祭祀之事。出而體隨,王享於西山,則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故「無喪有事」也。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

虞翻曰:乘剛山頂,故「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虞翻曰:動出得正,故「無喪」。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

翻虞曰:上謂四也。欲之三,隔坎,故「震索索」。三已動,應在離,故「矍矍」者也。

征兇。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

虞翻曰:上得位,震為征,故「征兇」。四變時,坤為躬。鄰謂五也。四上之五,震東兌西,故稱「鄰」。之五得正,故「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謂三已變,上應三,震為言,故「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虞翻曰:四未之五,故「中未得也」。

雖兇無咎,畏鄰戒也。

虞翻曰:謂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鄰戒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崔覲曰:震極則征兇。婚媾有言,當須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終動,止之」矣。

(艮下艮上)。艮:艮其背,

鄭玄曰:艮為山。山立峙各於其所,無相順之時。猶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與通,故謂之艮也。

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虞翻曰:觀五之三也。艮為多節,故稱「背」。觀坤為身,觀五之三,折坤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見,故「不獲其身」。震為行人,艮為庭,坎為隱伏,故「行其庭,不見其人」。三得正,故「無咎」。

案:艮為門闕,今純艮,重其門闕。兩門之間,庭中之象也。

《彖》曰:艮,止也。

虞翻曰:位窮於上,故「止也」。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

虞翻曰:時止謂上陽窮止,故「止」。時行謂三體處震,為行也。

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虞翻曰:動謂三,靜謂上。艮止則止,震行則行,故不失時。五動成離,故「其道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也。

虞翻曰:謂兩象各止其所。

上下敵應,不相與也。

虞翻曰:艮其背,背也。兩象相背,故「不相與也」。

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案:其義已見繇辭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虞翻曰:君子謂三也。三君子位。震為出。坎為隱伏,為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虞翻曰:震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變得正故「無咎,永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虞翻曰:動而得正故「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虞翻曰:巽長,為股。艮小,為腓。拯,取也。隨謂下二陰,艮為止,震為動,故「不拯其隨」。坎為心,故「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隨,未違聽也。

虞翻曰:坎為耳,故「未違聽也」。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厲閽心。

虞翻曰:限,要帶處也。坎為要。五來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為背,坎為脊;艮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為心。厲,危也。艮為閽。閽,守門人。坎盜動門,故「厲閽心」。古閽作熏字。馬因言熏灼其心,未聞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為勛,讀作動。皆非也。

《象》曰:艮其限,危閽心也。

虞翻曰:坎為心,坎盜動門,故「危閽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

虞翻曰:身,腹也。觀坤為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無咎」。或謂妊身也。五動則四體離婦。離為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陽施,故「無咎」。《詩》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虞翻曰:艮為止,五動乘四則妊身,故「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孚,悔亡。

虞翻曰:輔面頰骨,上頰車者也。三至上,體頤象,艮為止,在坎車上。故「艮其輔」。謂輔車相依。震為言。五失位悔也。動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虞翻曰:五動之中,故「以正中也」。

上九:敦艮,吉。

虞翻曰:無應靜止,下據二陰,故「敦艮,吉」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虞翻曰:坤為厚,陽上據坤,故「以厚終也」。

 上一卷 ↑返回頂部 下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