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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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第五十三卦
- 漸
- 易經:
- 漸:女歸吉,利貞。
-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 彖曰:
-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 象曰:
- 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 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 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 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 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 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