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越王貞從孫琳嗣爵詔

命越王貞從孫琳嗣爵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九族以親,克敦其教,百代必祀,允章厥德。故蔡州刺史越王貞,執心不回,臨事能斷。粵自藩國,勤於王家,光宅之後,寶圖將缺。懷劉章之輔漢,追鄭武之翊周,遂能奮不顧身,率先倡義,雖英謀未克,而忠節居多。嗣絕國除,年逾一紀,奠享淪廢,朕甚憫焉。夫存或高功,歿有明祀,數屯則安眾罹禍,時泰則城陽紹封,永言興繼,式備典冊。其封貞從孫故許王男左監門衛將軍員外置同正員夔國公琳為嗣越王,以奉其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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