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部關於印發商業、糧食、供銷企業嚴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見的通知

商業部關於印發商業、糧食、供銷企業
嚴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見的通知

商辦字〔84〕第17號
1984年7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
文件

  為了加強商業企業、糧食企業和供銷企業的內部管理,嚴格制度,堵塞漏洞,分別擬定了商業、糧食、供銷企業嚴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經全國商業廳局長會議、供銷社主任會議和夏糧會議討論,現隨文印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正確解決「活」與「管」的關係。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是我們的基本國策。幾年來的實踐證明,這個政策是完全正確的,必須堅決貫徹執行。該放開的必須放開,該搞活的必須搞活。但是,企業內部的管理必須加強,只有把必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起來,把貪污盜竊、侵吞國家資財的漏洞堵塞死,才能更好地貫徹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

  二、建制堵漏是經營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的一項重要工作,不只是哪個職能部門的事。各級商業行政部門和企業的領導都要親自抓,一年抓幾次,抓出成效來。企業領導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研究建制堵漏問題。

  三、要採取各種形式,宣傳建制堵漏的重要意義,做到人人皆知,不斷提高廣大職工群眾和幹部對加強管理的認識。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加強對企業的管理。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服務)、糧食廳(局)和供銷社,要根據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情況,擬定貫徹《意見》的具體辦法,並抄送本部。

關於商業企業嚴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見
(1984年7月24日)

  商業企業在打擊經濟領域嚴重犯罪活動和財務大檢查中,揭發出大量的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行賄受賄以及違法亂紀等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是企業領導班子軟弱渙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紀律鬆弛,管理混亂,制度不嚴,有章不循。為了加強商業企業的管理,嚴格制度,堵塞漏洞,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實行經理負責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營商業企業(包括商辦工業、飲食服務、儲運、農牧企業)逐步實行經理(廠長、主任)負責制。企業的經營管理由經理(廠長、主任)全權負責,對企業經營管理行使統一指揮權。對企業的資金、商品、物資等財產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對維護企業正常的經營秩序和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負完全責任。所有企業都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漏洞進行全面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建立健全制度。凡是過去行之有效的制度都要恢復起來,不健全的要健全,沒有的要建立。要經常檢查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堅決改變無章可循、有章不循和執章不嚴的狀況。企業領導都要懂管理,要依靠和發動全體職工加強企業管理。領導要親自抓業務和財務工作,既抓經營也抓管理,克服重經營輕管理、重業務輕財務的傾向。要把企業管理列入議事日程,經常研究經營管理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確保國家資金、商品等財產的安全。由於領導上的官僚主義,無章可循和有章不循,致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要追究企業領導人的責任。

  二、加強職工教育,提高職工素質。目前商業隊伍中的問題比較多,主要是政策業務水平低,服務態度差,素質不高。近幾年來,雖然也抓了隊伍建設,但抓得還很不夠。要改變只單純抓業務不抓隊伍建設的傾向。要狠抓隊伍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所有企業都要對職工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開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不斷提高職工群眾的政治思想覺悟,不斷提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財經紀律的自覺性,樹立政治責任感和主人翁責任感。勇於揭發各種經濟犯罪,違法亂紀和損失浪費國家資財的行為。要進行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態度。今後,新增人員必須堅持考試,擇優選用,堅持先培訓後工作的制度,提高企業和職工的素質。

  三、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要按照企業的不同情況,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各種形式的經營承包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從企業領導人到全體職工都要有明確的分工和崗位責任。企業的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各部門的職責範圍,建立相互聯繫、相互督促、相互制約的制度,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由於分工不明,崗位不清,互相推諉,造成業務混亂和經濟損失的,應分別不同情況,追究有關人員、職能部門和企業領導的責任。

  四、健全商品購銷調撥制度。商品購銷調撥要按規定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組織收購商品,應當按照合同、協議或計劃規定進行。要加強調查研究,做好市場信息工作,防止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損失。發運商品必須填寫商品調撥單,隨貨同行。調出調入雙方都必須認真按照合同規定分別辦理商品發運和驗收。發現包裝破損,商品短少和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及時查明,作出記錄,按有關規定處理。

  貨款結算應按有關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辦理,一般不得攜帶現金到外地採購商品。確屬必須以現金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七日《關於加強現金管理的幾項暫行規定》辦理。

  對於沒有建立正常購銷關係,生產經營情況不明的集體企業,必須事先調查清楚,簽訂經濟合同並保證有支付能力的方可辦理成交和貨款結算。對城鄉專業戶、個體戶貨款的結算,必須實行先收款後付貨的制度,原則上採取現金結算。商業企業收購集體企業和專業戶、個體戶的產品,收到商品驗收合格以後才可支付貨款。

  五、加強商品零售管理。零售企業也要認真編制經營計劃並積極組織實施。到外地採購商品必須認真核算經濟效益,防止經濟損失。購進商品必須認真驗收,品種、規格、質量、數量等都要和發貨憑證核對相符。未經點驗,不得付款和銷售,以分清經濟責任。有條件的單位要建立商品小庫,前櫃和後庫的商品要劃分清楚,辦理出入庫手續。要在方便顧客的原則下,加強銷貨款的管理,建立健全銷貨款和商品的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有條件又有必要的可設收款台,由專人負責收款。採用一手錢一手貨銷售方式的,收找貨款必須唱收唱付。要建立櫃檯紀律。經營肉食、水產、蔬菜、水果等鮮活商品的零售商店,銷售量較大的要隨時清理收繳銷貨款,改變開門一堆貨、關門一堆錢的銷售方法。經營肉、禽、蛋、水產、蔬菜、水果、糖果、糕點、油鹽醬醋以及其他以過秤計量銷售的散裝商品的零售商店、櫃組,要研究制定相應的制度。營業時間原則上要二人以上站櫃檯,建立輪番換班制度。營業終了,銷貨款必須由二人以上共同清點並在「銷貨款清單」上共同簽字及時交給財會部門或直接送交銀行。銀行「送金簿」的金額必須和「銷貨款清單」一致。

  零售單位的庫存商品,每月必須全面盤點一次,必要時進行突擊盤點。實物負責人調動工作和商品調價,應及時進行盤點。盤點結果發生的差異,按會計制度規定處理。

  要制定商品損耗率和銷貨款差錯率。由於各地的氣候條件和經營情況的不同,制定全國統一的零售商品損耗率比較困難,各零售企業都要根據當地的氣候、溫度、濕度等客觀條件和經營商品的不同特點,發動群眾在主管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對有損耗的商品制定分商品的損耗定額或綜合損耗率。經常有溢余的商品也應根據不同的商品,制定商品溢余率。經營沒有溢耗的商品,要制定合理的銷貨款差錯率。商品損耗只作為核算當月庫存商品的依據,不得跨月互相抵用,也不得以定額損耗率估計實際損耗。

  健全銷貨退回的管理。鐘錶、電器、高級服裝以及其他貴重商品發生退貨時,必須填制退貨發票並由另一人證明方可退款。

  加強物價管理。零售商品都要標明價格,發揮群眾監督。堅決制止短斤少兩、摻雜使假、以次頂好、變相漲價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錯誤行為。要採取各種形式,發揮商店部組櫃組之間、營業員之間的相互監督作用。有些商店可以建立職工監督小組或監督委員會等組織,監督檢查企業的經營情況。

  議價商品和平價商品要分櫃組經營,單獨核算,明碼銷售,防止提級提價或錯價銷售。經營浮動價格商品的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浮動價格的規定,並根據本企業的經營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銷售辦法和核算制度。

  商業企業不得直接收取外幣。沿海開放城市的商業企業,如當地規定允許收取外幣的,當日收取的外幣必須當日送交銀行,防止利用銀行收兌外幣牌價差額謀取私利。

  六、加強倉庫管理,健全出入庫制度。所有出入庫商品物資都必須按照合法的出入庫憑證嚴格點驗。不得以便條提貨。已發貨的憑證要加蓋「付訖」戳記,以防重複提貨,並要加強門衛檢查制度。

  要根據商品物資的不同情況,制定清倉盤點制度,保證帳卡帳實相符。庫存商品必須及時登記帳卡,隨時檢查結存情況,按月進行清查,每季盤點一次,每年至少徹底清查盤點一到二次。在保證商品物資帳實相符和安全的原則下,具體盤點辦法由企業制定。要規定各種商品的溢余損耗定額並不斷改進。對大宗散裝商品應儘量分批分堆存放,按批按堆計算溢耗,並按規定及時報告處理。活禽活畜要按圈舍編號,分舍建卡,經常檢查,防止畜禽掉膘死亡。

  代管商品物資應單獨建立帳卡,視同自有財產認真管理,負同樣的安全責任。

  由於保管不善,導致庫存商品物資發生霉變鼠咬、丟失短少和畜禽死亡等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要負經濟賠償責任。

  七、加強憑證管理。發票、收據、卡片等憑證的印刷、購入、保管和發出都要按順序號進行登記。健全收發領用的手續制度,防止丟失短少。已經使用完的發票、收據等憑證要及時交回,辦理註銷手續。作廢的憑證,要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管,不准撕掉或私自銷毀。發票收據和業務介紹信等,要隨使用隨蓋章,一般不得成批蓋章備用。要經常檢查各種憑證的收付存情況,發現丟失短少要立即追查。各種空白憑證要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糾正到處亂堆亂放,隨手拿用等無人負責的混亂現象。

  要加強憑證審核工作。所有財務收支和商品購銷調存等會計憑證都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未經審核的收支憑證,不得收付款項。出納根據審核簽章後的憑證,並進行覆核無誤後收付款項。款項收付完了,在現金收款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戳記。如果是轉帳收付的,也要分別加蓋「轉帳收訖」、「轉帳付訖」戳記,以防收付憑證重複使用。一式幾聯的發票、收據,必須用複寫紙套寫並連續編號。嚴格執行規定的憑證傳遞程序。財會部門發現收付款憑證字跡不清,塗改或正副聯金額不一致以及其他疑點時,要及時查對處理並立即報告。必要時,要派人到對方核對。收購生豬等農副產品的獎售憑證也要嚴格管理,及時清點核對,防止丟失。基層收購部門要建立幾員負責制。付款憑證經審核無誤後才能付款。要堅持「日結日清」、「批結批清」的制度,分清各個環節的責任。加強審核,防止偽造單據,塗改數字,冒領貨款,套購獎售物資。由於憑證管理不善,審查不嚴,發生憑證丟失、被盜、借用、偽造、塗改和重複使用,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和企業領導人的責任。

  八、加強財會工作。要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會計人員職權條例》,建立健全財會機構,充實財會人員,並按《條例》規定履行工作職責,行使工作職權。由於財會機構不健全,財會人員不足而使企業帳務手續和財務管理發生混亂造成損失的,由企業領導和有關組織部門負責。

  企業財會部門,必須堅持制度,監督檢查企業財務收支和財產變化情況。財會人員履行工作職責,堅持制度,任何人不准阻撓刁難。對財會人員堅持原則、反映情況進行打擊報復的,上級單位要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要及時登記帳簿,做好記帳對帳工作。現金收付帳、銀行存款帳、銀行借款帳要按序時逐筆登記,並結出當日餘額。庫存現金必須和現金帳餘額完全相符,不得以白條頂庫,建立抽查核對制度。銀行存款、銀行借款帳要和銀行對帳單逐筆核對,對未達帳項要填制未達帳調節表進行調整,發現問題應立即查詢。對各種財產物資、債權債務、明細帳戶的餘額也要和實物、債權人、債務人核對相符。對於原材料、物料用品、包裝物、家具用具和委託加工及大修理、基建材料等各種材料物資的收發、領退、保管都要建立必要的手續制度,明確責任。財會部門要認真審核各種材料、物資的收發憑證,及時記帳。對在途商品、應收、應付款項、備用金等帳戶要及時進行清理。防止通過往來帳戶轉移現金,從中貪污。

  銀行帳號、發貨票、銀錢收據不得出租出借,從中謀利。由於代購商品、物資等業務的需要,必須通過本企業銀行帳號進行結算時,應當先收後支。

  獨立核算的企業都必須配備出納人員。會計和出納要明確分工,會計不得兼做出納工作,出納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空白支票要有人負責妥善保管,建立支票登記簿,認真辦理支票的領用註銷手續。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業務確實需要攜帶空白支票採購商品物資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送交銀行和由銀行提取大宗現金,必須保證安全,必要時二人同行。各業務組直接送存銀行的現金,要認真審核交款憑證並和銷貨日報表核對相符。

  財會部門要加強合同、協議的事前監督。企業對外簽訂經濟合同,財會部門有權派人參加。

  嚴格結算紀律。貨款結算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辦理。

  九、建立審計機構,加強審計工作。為了開展審計工作,各級商業行政部門和大中型企業都要成立審計機構,小型企業也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審計員,加強內部審計工作。部門審計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各企業都要積極開展審計工作。除了日常的審計工作外,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帳務大檢查。審計人員要通過審查憑證、帳簿、報表,查閱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和向有關人員調查等方法進行審計。審計終了,應就審計事項寫出審計報告。

  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領導要重視和支持審計工作。對於阻撓、刁難審計人員行使職權的,對於打擊報復揭發檢舉人和審計人員的,必須嚴肅處理。

  會計和審計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配合,防止互相推諉,貽誤工作。

  十、建立獎懲制度。各企業單位都要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獎懲辦法。實行思想教育,改進工作方法和經濟賠償相結合的辦法。改變過去單純強調思想教育忽視經濟賠償的做法。對於企業發生的財產損失、短款短貨等問題,應當分析原因,根據不同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屬於正常損耗和規定差錯率範圍內的短款短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銷;由於嚴重失職和官僚主義造成損失的,要給有關人員和企業領導人必要的經濟處罰;屬於責任事故而發生商品物資丟失短少,短款短貨,應當由當事人負責賠償;經查實,屬於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行賄受賄等經濟犯罪,應當依法處理。

  對於監守自盜的必須加重處理。對於財會人員、出納人員利用職權進行貪污的必須從嚴處理。

  對於敢抓敢管,保護國家財產和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等犯罪活動敢於揭發檢舉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支持、保護和獎勵。

關於糧食企業嚴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見
(1984年7月24日)

  自從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的嚴重犯罪活動》的決定、中紀委發出《必須堅決打擊盜竊國家糧食的犯罪活動》的通知和國務院發出開展財務大檢查、進行企業整頓的通知以來,各地糧食企業做了大量工作,在打擊貪污盜竊、保護國家財產、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職工隊伍建設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從查處的一些重大經濟犯罪和違紀案件來看。糧油經營管理上的問題相當嚴重:一些企業領導班子軟弱渙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職工隊伍素質差,在購、銷、調、存各個環節和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章不循、執章不嚴、手續制度不健全的情況,管理上漏洞不少。

  為了切實加強糧食企業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提高企業素質和管理水平,結合當前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頒發的《財貿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暫行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的《國營工廠廠長工作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糧食基層企業(包括獨立核算的糧管所、糧油管理站、糧庫、運輸車船隊和糧食、油脂、飼料、機械加工廠等,下同)行政領導班子要按照幹部「四化」要求,選拔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懂業務技術,能經營會管理,遵紀守法,有創新精神的人擔任,也可試行民主推選企業領導人的作法。上級企業主管部門在國家計劃範圍內要給基層企業一定的人事勞動調配、財務管理、經營管理等自主權,讓企業真正獨立經營,單獨核算。要按照企業整頓的要求和驗收標準,整頓好糧食基層企業,同時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實行民主理財,充分發揮廣大職工對企業的監督、管理作用。

  二、切實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崗位經濟責任制。企業領導人、各職能部門,以及全體職工都要有明確的分工,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勞動紀律,明確經濟責任。對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制度造成損失浪費的,要認真追究,嚴肅處理。

  (一)基層企業領導人受國家委託,負責企業全面的經營管理,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行使統一指揮權;對企業的資金、糧油商品、物資、器材和其他財產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對維護企業正常的經營秩序和提高經濟效益負完全責任。如因崗位職責不清,有章不循,以及嚴重失職,致使業務經營和財務收支混亂,造成經濟損失,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外,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二)企業的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各自職責,建立既能相互聯繫、相互促進又能切實起到相互制約作用的科學的分工協作制度。如因分工不明,崗位不清,互相推諉,造成業務經營和財務收支混亂或損失的,也要追究職能部門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三)糧油商品、物資、器材和其他財產,以及現金、票證等,因保管人員個人的責任造成質量霉變、數量短少等損失的,當由本人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應追究法律責任。

  (四)從事糧油商品收購的基層企業,應明確規定保管糧油數量、質量、損耗等項經濟責任。也可視其具體條件將驗質、檢斤、保管等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組成一個責任整體,共同對糧油出入庫數量、質量負責,同時對糧油的短斤、降等、超耗、霉壞等損失共負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

  (五)商品、物資、器材的保管人員和使用人員以及財會人員調離工作時,必須向接替人員當面辦理財產、帳務交接手續,並由企業領導人監交。對商品、物資、器材等有關財產的交接,必須經財會部門簽證,確認帳實、帳帳相符後,方能調離,否則不得解除當事人的財務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會計人員職權條例》和《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加強財會機構,充實財會人員。

  (一)獨立核算的基層企業要單設財會機構,配備同業務經營和經濟核算任務相適應的財會力量、一般不少於三人;大、中型企業應按實際業務需要,適當增配財會人員;基層報帳單位應設專職會計和出納各一人。

  (二)根據糧食企業財務管理體制和經營特點,縣(市)級糧食局和相當於這一級的大、中型糧油、飼料、機械加工廠、糧庫、獨立核算的專業公司,應設置總會計師,主管本企業的經濟核算,成本管理和財務會計工作,實行行政(局、廠長、主任)領導下的總會計師責任制,對企業的經濟效益負責。總會計師一般應由具有會計師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小型企業也要指定熟悉財會業務的副職(副廠長、副主任)行使總會計師的職權。

  各級糧食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都要在財會機構內設專人負責成本管理工作。

  (三)省、市、地級糧食企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縣(市)級糧食局和基層企業單位要設專職內部審計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審計工作。

  (四)財會人員要對企業各項資金、基金的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應加強對糧油商品經營過程中各項憑證的填制、覆核和審查工作。會計人員不得兼管錢物的收發、保管工作。

  1、企業的各項資金、基金及撥款,均應通過財會部門進行統一平衡、管理和監督。

  2、企業的會計與出納必須嚴格分開,不得一人兼辦。出納人員收付現金,必須堅持由會計人員先審核、制證,而後再付款的工作程序;庫存現金堅持日清日結,不得以「白條」頂替庫存現金和私自外借現金;銀行支票所使用的印鑑不得少於二個,並由主辦會計與出納員分別管理。報帳單位收購糧油商品的結算付款,要實行雙人作業制。

  單位負責人、財會主管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應定期對庫存現金、銀行存(借)款進行檢查。

  3、銀行存(借)款帳,必須按日逐筆記載,與銀行對帳單及時核對,月末編制差額調節表,隨同會計報表一併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備查。

  4、基層企業應加強對商品購銷等業務憑證的覆核工作,建立商品明細帳。保管員要有實物保管帳,囤、垛、倉要有實物卡;報帳單位會計要設有分品種、分倉囤的商品明細帳;獨立核算單位要設有分品種、分站點的庫存商品明細帳,商品加工帳和分對象、分品種的銷售明細帳。經管國家儲備糧油的企業,要建立「國家儲備糧油情況檔案卡片」。

  5、基層企業要認真研究解決當前會計憑證中對應關係不清、憑證大匯總等弊病,提高會計核算質量,達到正確反映經濟活動情況,便於事後查帳的要求。

  6、積極創造條件,在糧油商品收購、銷售環節,以及會計核算中逐步應用微型電子計算機,以提高效率,防止差錯,堵塞漏洞。

  (五)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和基層企業單位的領導人,要加強對財務會計工作的領導,從政治上、業務上、生活上關心財會人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保證他們有六分之五的時間從事財會工作;要以身作則,帶頭遵守財務規章制度,支持財務部門的工作。

  四、加強國家計劃內糧食管理,嚴格控制平價糧銷售。

  (一)國家對農村平價銷售的糧食必須嚴格計劃管理。銷售指標如有結餘,可留地方作為機動糧或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節餘指標轉抵征、超購任務,或作為議價糧賣給國家套取差價款。

  (二)對城鎮的銷售要按有關政策規定保證合理供應,不得任意擴大國家計劃內平價糧的銷售。對居民口糧要堅持按定量供應,各項補助糧要從嚴掌握;對工商行業用糧和飼料用糧要堅持按計劃供應,嚴禁轉手倒賣,憑糧票供應的平價糧油食品不准賣議價,對各項平價糧油的供應標準要堅持定期整頓核實,建立健全供應手續,防止虛報冒領。

  (三)收購農副產品的獎售糧要建立切實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手續,有條件的地區,要逐步縮小獎售項目,並不得自行擴大獎售範圍,提高獎售標準。獎售糧轉抵征、超購任務,或以議價轉賣給國家時,應辦理專項轉賣手續,並實行三人以上的「隔手」制度。

  (四)中央計劃庫內庫存糧食需要進行「平轉議」銷售時,必須經商業部批准,各級糧食部門不得擅自動用中央糧食進行「平轉議」。

  (五)未經商業部批准,一律不得辦理糧食「議轉超」或「超轉議」的手續。

  (六)議價糧油和平價糧油要分專櫃經營,分別核算,不准在同一櫃組經營兩種價格的同等同質的糧油。

  五、各業務部門要嚴密糧油商品購、銷、調、存、加工等環節的業務手續制度,加強各項憑證管理。

  (一)糧油商品購銷結算憑證實行內部傳遞,數量、金額一律採取大、小寫雙欄,相互印證;購銷憑證的種類、格式、傳遞、核對程序,以及裝訂整理、歸檔保管手續,應在省或地、市範圍內做到基本統一。

  (二)各項業務憑證的印製,要會同廠方訂立印刷控制管理制度;發放使用要建立收發登記和專人領用、保管制度;啟用時要辦理憑證起止號碼審核制度;作廢的憑證,要堅持收回,核對無訛後,定期統一銷毀。

  (三)糧油兌換和代農加工業務必須堅持先驗質,依質定率,計量入庫和先進料,再辦理結算手續,後付成品的制度。實行收貨、發貨雙人作業和結算「隔手」制度,不准一人包辦兩個環節以上的業務;同時要設立專用「代農加工、兌換憑證」,建立原料入庫、成品出庫、會計結算三方核對、日清日結的制度。

  開展代農加工和兌換業務的基層企業,一般地還應建立原料單倉入庫、成品糧油單倉儲存和出庫、定期清倉盤點制度。

  (四)要建立「民代國儲」或委託專業戶代收、代管、代調、代銷等業務手續制度,指定專人定期巡迴檢查,確保國家財產完整無損。

  (五)嚴格糧油商品、器材、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

  1、收購糧油要根據驗質檢斤單接收入庫,調入糧油、器材,要根據發貨明細表驗收入庫;調出糧油、器材,要依照出庫通知單或支撥證辦理驗質、檢斤、點數及裝卸運輸手續。糧油倉庫、加工廠,要建立門衛核查制度。

  2、糧油收購入庫驗質、檢斤、計價、結算等憑證,必須填寫清楚,印鑑齊全,不得塗改。否則不能結算付款。

  3、糧油商品、器材、物資的出入庫,按「收付實現制」進行管理,經常保持帳實相符。

  4、調入糧油商品、器材、物資必須按照合同或有關規定,堅持實物驗收制度。要有實物入庫記錄,詳細記載發貨點、日期、數量,以及各種動態情況;拆封時要認真檢查有無盜竊、丟失情況,發現問題要做好商務記錄,對質量不符、數量短缺等問題,要留足複查數量。

  5、麻袋、油桶一般不得外借,集體單位需要時要執行收取押金和租金制度;對個體戶、農業專業戶等需要的包裝物,可按市場價格售給,但不得回收。

  六、健全糧油商品、器材及其他物資的清倉盤點制度。基層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條件,因地制宜,由單位負責人、財會、業務人員組成清倉盤點小組,採取不同形式進行定期清倉盤點,每年最少進行一次,必要時還應進行突擊盤點;糧油商品平時應結合加工、外調、銷售、翻曬整理進行清倉盤點,做到清一倉盤一倉,清一罐盤一罐。對升溢或損耗,必須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不得虛報或少報,也不得溢損相抵;對重大霉壞、超耗事故要查清原因,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糧油倉庫不允許代私人保管糧油或以「白條」頂替庫存糧油。

  七、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批轉的《國營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綱要(試行)》。思想政治工作是經濟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線,是做好糧食工作的堅強保證。要以完成糧油任務,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經營活動中。要對全體職工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教育,貫徹執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廣大職工的政治覺悟,樹立革命人生觀,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主人翁責任感;要切實加強職工反腐蝕鬥爭的教育,抵制、克服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和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遵紀守法,反對無政府主義,堅決抵制不正之風,揭露和打擊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等嚴重違法亂紀分子;要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教育職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樹正氣,立新風,表彰好人好事,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認真解決職工中的各種思想問題,關心群眾生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堅持政治觀點、生產觀點、群眾觀點,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有計劃地培訓在職人員,提高職工隊伍素質。省、地、縣糧食部門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對現有未受過業務訓練的職工分批、分期進行輪訓,進一步提高其政治思想和業務技術水平,力爭在兩、三年內對在職人員普遍輪訓一次。

  今後,基層企業新增加職工,要堅持政治、文化考試,擇優錄用。並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法制觀念和基本業務知識的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安排到工作崗位上。

關於供銷企業嚴格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見
(1984年7月24日)

  兩年多來,供銷社系統在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鬥爭和財務大檢查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揭露出大量的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行賄受賄以及違法亂紀問題。這些問題的發生的原因,主要是由於企業領導軟弱渙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職工隊伍素質差,以及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着有章不循、執章不嚴、違章不究和手續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從而被貪污盜竊犯法違紀分子鑽了空子。突出表現在:1.企業的分工不明、責任不清、有章不循以及官僚主義的工作作風,往往為貪污盜竊、違反財經紀律開了方便之門;2.企業的憑證管理不善,審核不嚴,為塗改、偽造憑證,虛報冒領公款等提供了條件;3.帳、錢、物三項工作沒有專人分管,缺乏相互制約的手段和必要的檢查,往往為不法分子所利用;4.企業對現金和銷貨款管理不嚴,使貪污盜竊分子有隙可乘;5.進貨環節缺乏必要的監督檢查措施,使索賄受賄、損公肥私等不法行為有機可乘;6.由於不堅持商品保管和出入庫制度,往往被利用監守自盜;7.由於不認真執行盤點制度,長短款處理不及時,為弄虛作假、貪污盜竊打了掩護;8.在同一商品,多種價格的制度上打注意,鑽空子,議價(高價)銷售報平價,平價收購報議價,從中貪污差價;9.由於對所屬企業的財物收支長期不過問、不檢查或檢查不認真,致使貪污分子膽大妄為,連續作案,常年沒有暴露。

  通過對違法犯罪案件解剖的情況看,要制止貪污盜竊、投機倒把活動,企業必須要有一個符合四化要求的領導班子和素質好的職工隊伍,要有一套嚴密的管理制度並能認真貫徹執行。對此,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整頓好企業領導班子,按照幹部「四化」要求,把能夠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懂業務技術,能經營會管理,有創新精神的人提拔到企業領導崗位上,要採取各種形式培訓企業領導幹部學習企業規章制度,尤其要熟悉主管工作的有關規定,提高領導水平和能力,成為管理企業的行家,並要以身作則,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敢抓敢管,監督本單位財會人員和各類執法的專業人員不執法犯法,同時保護他們獨立行使職權,不受打擊報復。

  二、加強職工隊伍建設。企業要對職工普遍進行「五講、四美、三熱愛」教育,進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反腐蝕教育,提高職工的思想政治覺悟,樹立政治責任感和主人翁責任感。對職工要開展業務培訓工作,尤其是對財會等專業人員,要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地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業務技術能力。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對新職工要堅持先考試後錄用、先培訓後工作、經過考核合格才能上崗位的原則。通過對職工的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使之自覺遵紀守法和執行企業規章制度,勇於抵制不正之風和揭發違法犯罪活動。

  三、切實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各個部門、各環節和幹部職工的具體崗位責任制。企業領導,各職能部門以及全體職工都要有明確的分工,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制訂同經營責任制相聯繫的崗位責任制,嚴格勞動紀律明確經濟責任。

  企業領導負責企業全面的經營管理,對企業的全部資金、財產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對維護企業正常的經營秩序和提高經濟效益負完全責任。要把督促檢查各個職能部門和每個職工堅守崗位執行規章制度列為企業領導人的崗位責任。對由於分工不明、崗位不清、有章不循、執章不嚴或嚴重官僚主義作風使業務經營和財務收支造成混亂和經濟損失的,首先要追究主管領導人的政治和經濟責任。

  四、嚴格執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糾正有章不循、執章不嚴和違章不究的現象,堵塞漏洞。

  (一)嚴格執行財產盤點制度。每個企業必須按期對庫存商品進行認真的盤點,盤點前要對清帳目,企業盤點委員會或盤點小組指派專人參加監盤,監盤人要對盤點真實負責,並在盤點報告表上簽字。企業對所屬倉庫、零售店、批發部、收購門市部的庫存商品除了定期盤點外,還應進行必要的突擊盤點。遇到商品調價時,對有關商品必須事先進行盤點,不准藉故不點。對材料、包裝物和基建用料均需按時進行盤點。盤點暴露的差貨短款,要分析原因,及時清查處理,除了屬於規定商品損耗定額和差錯率範圍以內的和確屬難以防範、控制的超定額損耗應按照規定報銷外,一般的差貨短款都應由實物負責人賠償;賠償要有限期,超過賠償期限而尚未賠清的,要在工資中分期扣還。新職工試用期間發生嚴重差貨短款的,不准轉正。對平日工作認真負責,差錯少,帳貨相符的,應記分評獎,予以鼓勵。對由於嚴重失職和官僚主義造成損失的,要給企業領導人和有關人員必要的經濟處罰。

  (二)加強購、銷、調、存、獎售等各個環節的憑證管理,嚴格憑證審核制度。各業務環節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憑證傳遞程序,劃清各個環節的責任界線。各種空白憑證要有專人負責保管,設立登記簿,建立領發、回繳、銷毀等手續制度。憑證要編順序號,作廢的憑證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准私自銷毀。使用憑證都要由開票員加蓋印章,隨用隨蓋,不得一次蓋好備用。獎售票證要嚴格管理,定期清點核對帳目,發現問題要立即查清。財會部門對各項收支憑證要認真覆核,對收付款憑證字跡不清、塗改和有其他疑點時,要及時查對處理;沒有經過會計審核的憑證,出納員一概不能付款。收購部門的付款員在接到付款憑證時,對付款憑證要認真審核無誤後付款,對已付款的憑證,必須加蓋「付訖」戳記。由於憑證管理不善、審查不嚴,發生憑證丟失、被盜、借用、偽造、塗改和重複使用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堅持明確分工、互相制約的制度。會計與出納、收購與付款、收購與保管必須分開,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由一人兼辦兩項工作。銀行支票應由出納員保管和經辦,支票使用印鑑必須在二個以上,由主管會計和出納員分別保管和蓋章。必須堅持會計先審核、制證,而後再由出納員付款的工作程序,如果有關人員工作調動或臨時離開,領導上應安排人頂替或指定臨時代理人,應當分人分管的工作,如因企業領導人不作安排,造成一人兼管兩項工作而發生經濟犯罪問題,除查處當事人外,要追究企業領導的責任。  

  (四)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財會部門的庫存現金堅持日清日結必須和現金帳餘額完全相符。不得任意挪用和私自外借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農副產品收購現金採用「業務周轉金」制度勤領少留,日清日結,並按規定期限辦理領款對帳手續。採購員外出採購,除有特殊規定外,一律不准攜帶現金採購商品。財會部門應不定期抽查出納人員和各單位的現金管理情況,發現錢帳不符,務必立即查清原因,進行處理。送交銀行或由銀行提取大宗現金,必須保證安全,必要時二人同行。

  (五)加強零售部門的銷貨管理。零售部門的銷貨,除對少數商品因業務需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按規定手續辦理賒銷外,一般都必須當時錢貨兩清。不准用白條抵充庫存。銷貨款(包括代銷商品的銷貨款)必須按照規定期限送存銀行或交出納員或由領導指定的收款員收取,要嚴密交款手續。如果托人代交(包括企業領導人、會計和記帳員代收代交),除代交人當時辦理簽收外,送存銀行的必須有銀行的存款回執,代交出納員的在事後必須與出納員辦理確認手續,並定期與會計部門對帳。除制度規定可以坐支的零星收購和費用開支外,不准用於進貨、外借或移作他用。

  (六)嚴格進貨、收購管理制度,企業要制訂進貨計劃,採購員必須按計劃組織進貨。如果需要購進計劃外的品種,必須徵得企業領導人同意,不經請示而自行決定購進的商品,要查明進貨原因,有索賄受賄行為的,除了追回非法所得外,應給予必要的處分;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責任。購進商品,未經點驗不得銷售;採購員不准私自出售購進的商品。農副產品和廢舊物資收購部門,必須建立以品種、分等、分級、分價格的商品明細帳,要嚴密收購憑證的傳遞手續,不准兼營收購商品的銷售業務。收購的商品上調時,各個商品都要過磅計數。每日在收購業務結束時,有關人員要在收購日報表上會同簽章,以示負責。

  (七)嚴格執行商品保管制度和出入庫手續。保管員對商品進出和庫存的數量、重量、質量全部負責。商品入庫必須進行驗收、清點過磅,如遇包裝嚴重破損,應全部過磅。對大宗散裝商品儘量做到分批分堆存放,按批、按堆計算溢耗,健全溢缺報告制度。商品出庫必須憑業務上開的出庫憑證驗質過磅發貨,任何個人或單位開的提貨便條,保管員應拒絕發貨。對已發貨的憑證必須加蓋「付訖」戳記。倉庫保管員不准出售庫存商品。要嚴格門衛制度,制訂出門手續。由於保管不善,執行出入庫制度不嚴,致使庫存商品、物資發生霉變鼠咬、丟失短少等責任事故的,保管員要負經濟賠償責任;對保管好、執行制度嚴格的,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對材料、包裝物和基建用料均需有帳、收付、保管都要建立必要的手續制度,明確責任。

  (八)財會部門要做好記帳對帳工作。要整頓好會計基礎工作,及時登記帳簿,做到帳帳、帳物、帳表完全相符。會計的總帳與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與門市部的撥貨計價對帳單、與倉庫保管帳等,都要根據規定定期進行核對,發現差數立即查找,不得貽誤。

  對在途商品帳和應收應付的往來帳戶要及時催查清理。如果由於不及時對帳、清帳,而使違法犯罪案件未能及時發現,財會部門和有關人員應負一定的責任。對企業經濟活動情況要定期進行分析,發現疑點,及時向企業領導反映。

  銀行帳號、發票、銀錢收據不得出租出借,如因業務需要必須通過企業銀行帳號進行結算的,要經主管部門批准。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和簽發日期。不准簽發空白現金支票。必須建立支票登記簿,認真辦理支票的領用,註銷手續。

  五、議價(高價)商品和平價商品要分店或分櫃組經營,不准在同一櫃組經營兩種以上價格的同類商品;都要建立商品帳,單獨核算。銷售要明碼標價,防止提價或錯價銷售。

  六、加強對企業的檢查和開展企業內部審計工作。

  (一)企業領導對各個環節的規章制度貫徹情況每年要組織一次檢查,查制度執行中存在什麼問題,對不執行制度的要查明原因立即糾正,做到有章必循、違章必究,並不斷地修訂完善管理制度。

  (二)各級理事會或企業主管部門對直屬企業、縣聯社對基層社,每年還應組織一、二次帳務、資財的相互檢查,主管部門要派人參加。檢查前要制訂具體方案,檢查時要認真負責,要深入到企業查帳、查單、查表、查錢、查物,檢查結束要寫出有情況、有問題、有意見、有改進措施的檢查報告,檢查負責人要在報告上簽字,以示負責。

  (三)各級理事會和縣以上企業要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審計機構,或配備專職(兼職)的審計員,要把開展企業內部審計當作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抓,發現問題,督促改進,及時堵塞漏洞。

  七、建立獎懲制度。對工作負責、堅守崗位、忠於職守的要表揚;對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的要認真追查,嚴肅處理。實行思想教育和經濟賠償相結合的辦法。對於企業發生的財產損失、短款少貨等問題,應當分析原因,根據不同的情況,實事求是地慎重處理。屬於嚴重失職和官僚主義造成的損失,屬責任事故發生的丟失短少,都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負責賠償全部或部分經濟損失。

  樹正氣,立新風,表彰好人好事。對於敢抓敢管、敢於揭發檢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人員,應當給予支持、保護和獎勵。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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