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6部門關於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等6部門關於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指導意見
商國際發〔2022〕10號
2022年1月24日
發布機關: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商務部網站

商務部等6部門關於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指導意見

商國際發〔202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宣傳部,國務院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工商聯,中國貿促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協定規定的市場開放承諾和規則,引導地方、產業和企業適應區域市場更加開放的環境、更加充分的競爭,更好把握RCEP帶來的機遇,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高質量實施RCEP,實施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推動更高水平開放,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

二、總體目標

通過高質量實施RCEP,以更高水平開放促進更深層次改革。將把握RCEP發展機遇與各地方發展戰略緊密對接,推動地方高質量發展。引導鼓勵企業以RCEP實施為契機,進一步提升貿易和投資發展水平,擴大國際合作,提升質量標準,促進產業升級,增強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力。

三、重點任務

(一)利用好協定市場開放承諾和規則,推動貿易投資高質量發展。

1. 促進貨物貿易發展。鼓勵企業用好成員國降稅承諾,結合各成員降稅承諾和產業特點,推動擴大服裝、鞋、箱包、玩具、家具、電子產品、機械裝備、汽車零件、摩托車、化纖、農產品等優勢產品出口,積極擴大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部件、原材料等進口,支持日用消費品、醫藥、康復設備和養老護理設備等進口。(商務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 確保優惠原產地規則發揮實效。進一步加強原產地規則組織實施和簽證職能管理,探索與RCEP成員國共同推動原產地電子聯網建設,擴大自助打印證書適用國別範圍,提升簽證智能化水平,提高簽證準確性和規範性。實施經核准出口商制度,鼓勵企業用好區域原產地累積規則,指導企業用足用好原產地自主聲明便利化措施。及時幫助進出口企業溝通解決享惠受阻問題。(海關總署、中國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 高標準實施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規則。除特殊情況外,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統一納入「單一窗口」受理,最大限度實現通關物流環節單證無紙化。進一步督促指導各地方口岸管理部門落實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積極推進與RCEP成員國「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合作。有條件的口岸對抵達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且完整提交相關信息的RCEP原產易腐貨物和快件,在滿足必要條件下爭取實行6小時內放行的便利措施。(海關總署、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加強動植物檢疫和食品安全國際合作。加強與RCEP成員國的動植物疫情信息共享,推動國際動植物疫情監測合作,探索認可成員國間動植物檢疫措施的等效性。加大對RCEP成員國技術性貿易措施關注和研究。按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做好對採信機構實施目錄管理工作,為RCEP框架下互認打好基礎。(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5. 提高服務貿易對外開放水平。落實好協定服務貿易開放承諾,推動製造業研發、管理諮詢、養老服務、專業設計等服務承諾逐一落地。開展服務具體承諾表由正面清單向負面清單的轉換,按照協定承諾在協定生效後6年內儘早完成。為區域內各國投資者、公司內部流動人員、合同服務提供者等各類商業人員及其隨行配偶和家屬的跨境流動提供必要的便利。(商務部及各有關部門、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 提升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履行好協定投資負面清單承諾,確保開放措施落地到位。推動完善全國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落實好「十四五」規劃綱要關於有序推進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開放的部署,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擴大開放。(各有關部門、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 提升對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提高對外投資質量效益。推動企業參與區域產業鏈供應鏈重塑,引導對外投資綠色低碳發展。推進對外投資便利化,推廣使用電子證照。高質量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提高合作區與國內園區協同發展水平。加強對外投資保護,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各有關部門、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按照RCEP知識產權規則,為著作權、商標、地理標誌、專利、外觀設計、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和商業秘密等提供高水平保護。完善國內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打擊盜版、假冒等侵權行為。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社會共治的有效銜接。研究制定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指南。強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和維權援助。按照RCEP規定推動加入知識產權領域國際條約。(商務部、中央宣傳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 高水平履行電子商務規則。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推進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的國際互認。加強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鼓勵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全球化經營,完善倉儲、物流、支付等全球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建設。深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各綜合試驗區結合本地實際創新發展。鼓勵引導多元主體投入建設海外倉。積極發展「絲路電商」,與更多RCEP成員國開展電子商務務實合作。(商務部及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制造業升級,提升產業競爭力。

10. 推動製造業優化升級。結合RCEP實施,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和開展技術改造,推進制造業補鏈強鏈,強化資源、技術、裝備支撐。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建設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加大重要產品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鼓勵企業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設備更新和新產品規模化應用。深入實施智能製造和綠色製造工程,發展服務型製造新模式,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結合RCEP實施,推動各行業、各地區,以及廣大企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不斷提升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水平,增強對外貿易質量效益。推進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強化協同發展、集成服務、互聯互通。以質量提升加強我國在RCEP區域中的市場參與能力。(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加強高端產業鏈合作和製造業項目合作,培育多元化全球供應鏈網絡。充分發揮我國產業和市場優勢,在RCEP區域內積極推動企業圍繞共同關心的產業鏈供應鏈環節開展緊密合作,促進企業開展研發和技術交流,進一步推動高端產業鏈優勢互補、深度融合。加強綠色產業鏈合作,推動建立綠色製造國際夥伴關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健全產業開放安全保障體系。密切關注區域市場深度開放引發的貿易風險,發揮多主體協同作用,加強預警監測和法律服務。依法運用貿易救濟措施維護產業安全。借鑑國際通行做法,開展貿易調整援助工作,推動建立貿易調整援助制度。(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國際標準合作和轉化,提升標準對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

14. 積極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標準化體系。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加強標準化工作統籌協調。對接國際標準,推進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增加國家標準有效供給,促進產業鏈上下游標準有效銜接,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15. 加大對適用的國際標準的采標力度,提升轉化率。聚焦RCEP成員國重點貿易領域需求,積極開展國際標準的適用性分析和關鍵技術指標比對,提出採用國際標準重點領域,加快採用國際標準,提升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根據RCEP區域內標準協調的需要,對國家采標標準立項申報項目實施審評快速程序。(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加大參與國際標準制訂和對接力度,加強行業交流合作。深度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積極參與關鍵領域國際標準制訂。鼓勵我國標準化專家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支持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檢測機構加強與RCEP成員國交流合作,共同開展國際標準研製。利用國家標準化委員會與RCEP成員國建立的標準化合作機制或簽署的標準化合作協議搭建平台。(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推動標準協調和合格評定結果互認合作。開展RCEP成員國標準化體系及合格評定程序研究,促進標準協調、合格評定結果互認。支持合格評定機構結合區位優勢,與RCEP成員國合格評定機構開展深度合作,並建立靈活高效的合格評定結果互認模式。積極開展RCEP標準化協調推進關鍵技術研究,及時匯總發布RCEP成員國合格評定市場准入制度及相關調整信息。(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四)完善金融支持和配套政策體系。

18. 進一步提升貿易投資的金融服務質效。結合RCEP實施,鼓勵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和商業可持續性原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優化對外貿領域小微、民營企業的信貸信保產品和服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提高人民幣結算對貿易投資發展的支持作用。推動RCEP區域內貿易投資活動更多使用人民幣結算,幫助市場主體降低匯兌成本,規避匯率波動風險。持續優化政策安排和基礎設施建設,為人民幣跨境使用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引導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支持金融機構創新人民幣交易、投資、避險產品,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幣金融產品和服務。(人民銀行負責)

(五)因地制宜用好RCEP規則,提升營商環境。

20. 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各地方要嚴格實施與RCEP強制性義務對應的國內法律法規規章。以RCEP鼓勵性義務作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抓手,不斷提高地方治理能力。充分發揮RCEP作用,提升貿易投資環境,促進對外貿易和招商引資,積極引進區域內資金、人才。地方可依據自身實際情況,結合自身優勢,就高質量實施RCEP探索經驗,在本省(區、市)轄區內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示範區,帶動提升本省(區、市)整體實施協定的效果。(商務部及各有關部門、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1. 結合地方優勢和特點搶抓機遇。強化地方政府服務功能,深入細緻研究當地產業優勢和RCEP國別市場機遇,指導企業開拓RCEP成員國市場,重點推動優勢產品出口。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鼓勵支持企業完善重點市場營銷渠道。培育建立地方營銷服務平台,構建國際物流供應鏈服務保障體系,提升物流水平。鼓勵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加強外資企業服務保障。(商務部及各有關部門、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2. 幫助中西部等地區提升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鼓勵中西部和東北重點地區加強承接產業轉移平台建設,積極發揮當地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加工貿易產業園等在承接產業轉移中的作用,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平台,提升承接產業轉移能力,特別是加大加工貿易承接力度。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通過北部灣國際門戶港、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等重要樞紐,拓展面向RCEP成員國的經貿合作服務功能。落實《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時修訂鼓勵類產業範圍,規範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申報程序。(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發揮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和RCEP的疊加效應。落實好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關方案和政策措施,深入研究RCEP規則條款及締約方市場准入承諾,推動在發展現代服務業、提升製造業等方面更快發展。實施好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商務部、海南省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4. 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積極推動制度創新。推動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商務部及各有關部門、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促進邊境貿易發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繼續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邊境口岸通行能力。加快雙邊檢驗檢疫議定書籤署,擴大邊境貿易進口商品品種。優化邊境貿易檢驗檢疫流程。鼓勵邊境地區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促進邊貿電商市場融合發展,為邊貿企業提供通關、物流等優質服務,培育面向國內外的邊境地區商品市場和商貿中心。(商務部、海關總署及各有關部門、各邊境省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深入做好面向企業的配套服務。

26. 建立自貿協定實施公共服務平台。強化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服務企業的功能,便利企業了解和查詢關稅優惠、原產地操作、服務投資開放、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等規則,就RCEP提供諮詢服務,提供知識產權數據接口等服務支撐。鼓勵地方積極開展自貿協定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努力為企業提供優惠關稅政策、原產地證書申領、通關便利化、服務投資諮詢、商事仲裁解決、商業保理等自貿夥伴貿易投資一站式解決方案。(商務部、中國貿促會、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發揮駐外經商機構對企業在海外的服務功能。在RCEP區域的中國駐外經商機構要加大對當地中資企業用好協定的支持力度,鼓勵當地中資企業商(協)會充分發揮提供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服務等方面作用,為企業在當地開展業務合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供諮詢幫助。(商務部負責)

28. 增強展會等平台對貿易投資發展的促進作用。充分發揮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等展會平台服務企業的作用,擴大面向RCEP國家的貿易投資促進和推廣,鼓勵相關地方利用現有展會活動,更好帶動與RCEP國家的對外貿易、雙向投資和技術交流。(商務部負責)

29. 持續做好宣傳培訓。建設解讀RCEP規則和指導實際操作的專家隊伍。通過相關部門自主組織、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和中小微企業的培訓力度,結合各地特點和實際需要開展針對性培訓,着力提升中小企業對RCEP規則的理解和應用能力。(商務部、財政部、中國貿促會、全國工商聯、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0. 加強RCEP實施效果跟蹤。深入開展調研,廣泛收集各方面訴求,加強地方和產業對RCEP實施工作的參與。及時查找、分析和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改進實施方法,提升企業利用RCEP的便利性,用足用好優惠措施。(商務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各有關部門、各地方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全面做好RCEP實施相關工作的重大意義,加強部門聯動、央地協同,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貫徹落實,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將RCEP實施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2022年1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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