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給勞動人事部、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關於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歸屬問題的函
國辦給勞動人事部、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關於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歸屬問題的函 國辦函〔1986〕60號 1986年9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辦給勞動人事部、中國老齡問題
全國委員會關於中國老齡問題
全國委員會歸屬問題的函
國辦函〔1986〕60號
勞動人事部、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
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就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的歸屬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歸勞動人事部領導,其任務和性質不變,日常行政工作由勞動人事部負責管理。
二、過去已有規定與本文有出入的,以本文為準。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九月三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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