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8〕20號 1998年3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
同意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8〕20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請示》(雲政發〔1995〕3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臨滄民用機場。機場場址確定在臨滄縣博尚鎮附近。
二、機場建設規模為:飛行區按4C級標準、航站區按滿足2005年旅客吞吐量要求設計。工程總投資為3億元左右。所需建設資金由你省和臨滄地區籌措解決。
三、新機場建成後產權歸地方,由地方負責經營管理,民航總局實行行業管理。
四、具體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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