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對外開放大連周水子機場並開闢北京—大連—日本航線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對外開放大連周水子機場並開闢北京—大連—日本航線的批覆 國函〔1985〕172號 1985年12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對外開放
大連周水子機場並開闢北京—
大連—日本航線的批覆
遼寧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並空軍: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正式開放大連周水子機場的請示》和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開闢北京—大連—日本航線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大連周水子機場對外開放。
二、同意開闢北京—大連—日本的國際航線。北京至大連使用現行航線;大連至日本的航線為:大連周水子機場—N點(北緯38°36',東經122°00')—S點(北緯37°34',東經123°20')—AKARA(北緯31°30',東經123°30')—LAMEN(北緯31°36.6',東經124°00')—日本。周水子機場有關資料可以對外公布。
三、同意檢查檢驗單位人員編制為一百五十人,所需辦公、生活用房投資一百七十萬八千元,其中由國家補助八十五萬四千元,請大連市包幹使用,不足部分由大連市負責解決。開辦費由地方解決。檢查檢驗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門解決。有關具體事項,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和勞動人事部另行通知。
四、口岸開放準備工作就緒後,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適時對外宣布開放。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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