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楊春明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楊春明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8〕67號 1998年8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
楊春明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8〕67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武警交通指揮部司令部政治協理員楊春明武警大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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