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潮水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潮水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85〕71號 1985年5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
關於新建潮水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85〕71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中國民航局:
山東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五日《關於建設蓬萊潮水民航機場的請示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潮水民用機場。
二、該機場可一次規劃,分期建設,按起降MD—80型飛機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
三、所需建設資金六千萬元,由國家投資二千萬元,包幹使用,其餘部分,由山東省和煙臺市自籌解決。
四、有關飛行航線、航班等具體事宜,請山東省人民政府商中國民航局、海軍、空軍辦理。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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