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李全福武警上校警銜的命令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李全福武警上校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0〕81號
1990年9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

授予李全福武警上校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0〕81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長李全福武警上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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