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辛子維、佟法亭武警警銜命令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辛子維、佟法亭武警警銜命令
國發〔1990〕41號
1990年7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

辛子維、佟法亭武警警銜命令

國發〔1990〕41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

授予四川省公安廳邊防局政治委員辛子維武警大校警銜

授予公安部消防局四處副處長佟法亭武警上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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