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郝勛功武警大校警銜命令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郝勛功武警大校警銜命令
國函〔1993〕166號
1993年12月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郝勛功武警大校警銜命令

國函〔1993〕166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吉林省公安廳邊防局政治委員郝勛功武警大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