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轉發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軍管會、通信兵部關於郵電體制改革的意見
國務院、中央軍委轉發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軍管會、通信兵部關於郵電體制改革的意見 國發〔1969〕40號 1970年11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轉發
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軍管會、通信兵部
關於郵電體制改革的意見
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各總部、各大軍區、省軍區,國務院各部、委軍管會(軍代表):
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軍管會和通信兵部「關於郵電體制改革的意見」的報告,業經黨中央批准。現轉發給你們,望堅決貫徹執行。
郵電體制的改革,就是將郵電部的電信、郵政從中央到基層都分開,電信部分劃歸軍隊領導,郵政部分與鐵道、交通部門合併。在體制調整中,要本着積極可靠的原則,由各級革命委員會與各該級軍事領導機關共同協商,抓緊辦理,於十二月一日前完成交接工作。在交接中,要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突出無產階級政治,做過細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革命團結,在毛主席「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的偉大方針下,要保證電信聯絡和郵政通信的順暢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軍事委員會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五日
(本文有刪減)
關於郵電體制改革的意見
周總理、國務院業務組、軍委辦事組:
總理今年六月十日關於將郵電部的電信部分劃歸軍隊領導,郵政部分與鐵道、交通部合併的指示,是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英明決策,是斗、批、改的重大步驟。我們堅決擁護,堅決照辦。我們有決心,有信心把郵電事業管理好,迅速改變郵電的落後面貌,更好地保證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的指揮,更好地保證國防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把電信、郵政系統辦成紅彤彤的毛澤東思想大學校。為了做好郵電體制改革工作,我們召開了多次座談會,作了一些調查,並開了聯席會議進行協商。現將我們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電信、郵政從中央到基層都分開。凡屬電信系統的事業、企業單位和人員、設備統歸軍隊;凡屬郵政系統的事業、企業單位和人員、設備統歸交通部門。這樣做,統一了全國電信網的建設和管理,有利於戰備和保密,有利於郵件的迅速傳遞。
按照上述分法,劃歸軍隊領導的事業、企業單位近三萬個,職工約二十萬人,各種電台五千八百餘部,長途幹線十五萬杆公里,縣以下線路一百五十七萬杆公里,國際電路一百一十條(直通三十六個國家);與交通部門合併的郵政職工約二十萬人,郵路總長一百四十萬公里,火車郵廂二百輛,郵政汽車一千七百餘輛。
二、郵電部撤消後,電信部分成立一個電信總局,管理電信業務,歸通信兵部領導,為便於對外聯繫,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總局」;郵政部分成立一個郵政總局,管理郵政業務,與鐵道、交通部合併。郵電部直屬單位的具體劃分見附表。北京市長途電信局劃歸電信總局直接領導;北京市市內電話局改為北京市電信局(統管北京市屬各區、縣的電信業務),劃歸北京衛戍區和北京市革命委員會領導,以北京衛戍區為主。
三、省以下各級郵電部門撤銷後,電信部分成立電信局(冠以行政區地名),實行由省軍區、軍分區、縣(市)人民武裝部和各級革命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以軍事部門為主;郵政部分與交通部門合併,實行由省、市、自治區和鐵、交、郵合併後的部的雙重領導,以省、市、自治區為主。基層單位一律成立郵局。
各省、市、自治區的機要通訊局劃歸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交通部門直接領導。
郵電基層營業點從方便群眾出發,可以合署營業,可以互相代辦業務;在不增加人員和基建的原則下,也可以分開營業。
各級電信、郵政分開的具體問題,由當地革命委員會和軍事部門協商辦理。
四、電信系統歸軍隊領導後,其性質是軍隊領導下的事業、企業單位,實行半軍事化管理。為了更好地用毛澤東思想統帥一切,進一步加強黨對電信系統的領導,建議建立黨委制,設政治委員。
今後電信總局和各省、市、自治區以下的電信、郵政基本建設計劃、財務計劃、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等,從一九七〇年起,分別納入中央和各級革命委員會的各項計劃。
屬全國性的長途地下電纜、微波通信網建設列入國防通信工程,經費和物資由國家專案解決。
五、遵循毛主席「認真搞好鬥、批、改」的教導,郵電體制的改革,應本着積極可靠的原則進行。為保證工作不受影響,交接工作應由上而下,由領導機關到事業、企業單位分批進行。機構體制及規章制度暫維持現狀,逐步解決。編餘人員由各級革命委員會統一安置和處理。
全國電信、郵政分開的工作,爭取於今年十二月一日前完成。
在郵電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廣大革命幹部和職工,要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突出無產階級政治,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牢記毛主席「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的偉大教導,加強革命團結,做好交接工作。
以上報告如可行,請批轉全國執行。
鐵 道 部 軍 管 會
交 通 部 軍 管 會
郵 電 部 軍 管 會
通 信 兵 部
一九六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郵電部直屬單位劃分表
劃歸通信兵部領導的
|
合併到鐵道交通部門的
|
備註
| |||
單位數 | 人員數 | 單位數 | 人員數 | ||
科研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電信院校 工廠 供應單位 公共事業單位 合計 |
4
2 5 5 20 8 2 46 |
1,788
456 4,946 3,563 13,449 1,117 2,010 27,329 |
2
2
4 |
168
707
875 |
長春、石家莊兩所郵電學校全部已下放,共計533人,未算在劃給通信兵數字內。 |
劃歸通信兵部領導的郵電部直屬單位
{
合併到鐵道、交通部門領導的郵電部直屬單位
單位名稱
|
職工人數
|
黨的領導關係
|
主要任務
|
備註
|
一、科研單位
北京第二研究所 上海第三研究所 小 計 二、工業生產 北京郵票廠 天津郵袋廠 小 計 合 計 |
68
100 168
594 113 707 875 |
在地方
"
直屬郵電部 在地方 |
郵政設備研究
"
郵票的印刷、設計 郵袋的製作 |
已和北京郵局合併
已和上海郵局合併 |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