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批覆
國函〔2017〕93號
2017年6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
工程建設規劃的批覆
國函〔2017〕9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審批「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面向改革治理需要和社會公眾期望,聚焦政府治理和改革發展重點任務,構建大平台、大數據、大系統頂層框架,加強政務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整合共享,增強發展能力,提升服務水平,確保信息安全,建設形成滿足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政務信息化體系。

三、通過實施《規劃》,推動政務信息化建設邁入「集約整合、全面互聯、協同共治、共享開放、安全可信」的新階段。到「十三五」末,形成共建共享的一體化政務信息公共基礎設施大平台,總體滿足政務應用需要;形成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和服務體系,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及社會大數據融合應用取得突破性進展,顯著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建成跨部門、跨地區協同治理大系統,在支撐國家治理創新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公共服務模式,顯著提升社會公眾辦事創業的便捷度。推進政務信息化可持續發展,有力促進網絡強國建設,顯著提升宏觀調控科學化、政府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便捷化、基礎設施集約化水平。

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凝聚共識、統一步調,強化《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項目統籌管理,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科學組織工程建設,及時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強化政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開放和業務協同聯動,切實提高工程建設的整體效能和投資效益。加強實施效果評價和監督檢查,《規劃》總體實施情況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匯總後定期向國務院報告,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國務院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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