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4〕196號
2024年12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4〕196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長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長沙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長沙是湖南省省會,長江中游地區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發揮中部先進製造業基地、中部現代服務業中心、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等功能,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長沙篇章。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長沙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96.01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254.0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783.82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1308.67平方千米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40.35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以及綠地系統線、水體保護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主動融入共建「一帶一路」,深度參與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共同建設長江中游城市群,加強長株潭都市圈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的區域協同,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快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城鎮體系,提升中心城區服務能級和輻射帶動能力,支持湖南湘江新區建成對外開放重要平台。保護好長株潭生態綠心和城鎮組團間的生態廊道,整體提升湘江等河湖濕地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嚴格湘江及其洲島的開發利用,築牢大圍山、鳳凰山、蓮花山等生態屏障。拓展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空間,保障現代都市農業空間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結構和空間布局,協調產業布局、綜合交通、設施配置和土地使用,為推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提供空間保障。加強物流樞紐、航空樞紐建設,優化港口功能布局,完善多向聯通、多式聯運的對外對內通道,做好重大基礎設施的空間預留,建設安全便捷、綠色低碳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統籌水利、能源、環境、通信、國防等基礎設施空間,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安排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引導城市緊湊布局,完善城鄉生活圈,促進職住平衡;系統布局融山、水、洲、城於一體的藍綠開放空間,營造更加宜業宜居宜樂宜游的人民城市。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大力實施城市更新,有序實施土地綜合整治。彰顯城鄉自然與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整體保護嶽麓山等自然保護地,加強紅色文化遺產保護,嚴格地下文物埋藏區空間管控。加強對城區特別是湘江兩岸建築高度、體量、色彩等空間要素的管控引導,保護好歷史城區和歷史文化街區。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塑造濱江山水城市特色風貌。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長沙市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要指導督促長沙市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長沙市人民政府要依據經批准的總體規劃編制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依據詳細規劃核發規劃許可,加強城市設計方法運用,建立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統籌管理制度,強化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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