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交通大學上海、西安兩個部分分別獨立成為上海交通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的批覆
教育部:
6月2日報告悉。同意你部關於交通大學上海、西安兩個部分分別獨立成為上海交通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以及兩校分設後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即可照辦。
1959年7月31日
抄: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務院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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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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