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鄭備(受國務院委託)
2024年6月25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4年
——2024年6月25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
——2024年6月25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鄭 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計劃的安排,受國務院委託,現就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報告如下,請審議。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力量。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鮮明提出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強調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黨的二十大強調,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全國人大常委會長期關心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持續完善相關法律、開展執法檢查,今年又把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列入年度立法計劃,為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提供法治保障。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強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監督,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具有重要意義。

一、黨的十八大以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取得重要成就

編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對民營經濟工作的領導,作出一系列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堅決抓好貫徹落實,着力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持續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

(一)民營經濟發展政策體系加快構建。完善頂層設計。黨中央、國務院圍繞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等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針對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2023年7月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進一步釋放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強烈信號。細化政策舉措。各部門在促進民間投資、推進公平準入、加強金融支持、穩外貿促消費、增強人力資源支撐、培育優質企業、優化稅收服務、強化法治保障、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等方面出台實施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本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落地舉措,央地聯動形成政策組合拳。

(二)民營經濟發展市場環境不斷優化。持續破除市場准入壁壘。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並持續縮減負面清單事項。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競爭性業務放開取得突破性進展,首條民間資本控股的杭紹台高鐵建成通車,民營企業參股投資的三澳核電站一期工程、金七門核電站一期工程開工建設。加快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執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專項清理工作,2023年共清理各類政策措施1.76萬件。實施關於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範健康發展的意見,制定實施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開展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查處糾正一批排斥或限制民營企業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有效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2023年民營經濟納稅人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16864.6億元,占全國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費的75.7%。深入開展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建立解決企業賬款拖欠問題長效機制。加強國際化經營服務保障。舉辦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雙多邊投資促進活動。優化「走出去」綜合服務,強化信息服務、風險預警功能。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幫扶、應對指導和能力培訓。

(三)民營經濟發展要素支持進一步強化。持續加強金融服務。出台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25條舉措,開展民營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強化對金融機構支持民營經濟的激勵約束。截至2024年5月末,本外幣民營經濟貸款餘額66.4萬億元,較2018年末增長81.6%,新發放的私人控股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4.05%,較2018年末下降約2個百分點。強化人力資源保障。搭建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用工和勞動者求職信息對接平台,推進社保跨省轉移接續,暢通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推動解決用地困難。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着力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加大創新要素支持。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探索對重大戰略項目、重點產業鏈和創新鏈實施創新資源協調配置。加快向民營企業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推動數據要素相關技術和產業應用創新,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實體經濟。

(四)民營經濟發展法治建設持續推進。完善涉企法律體系。配合做好頒布實施我國首部民法典、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十二)等工作,廢止私營企業暫行條例,頒布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推動修訂公司法、證券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系列法律法規,制定明晰各類企業權利義務、規範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提升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化水平。深入推進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修訂行政處罰法,進一步完善處罰標準和程序,明確「首違不罰」、「一事不再罰」。出台進一步規範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完成對現行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罰款事項的專項清理。增強司法質效。發布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涉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和常態化糾錯機制,依法懲治各類侵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權益違法犯罪行為,部署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掛案」專項清理,助力完善民營企業公司治理。

(五)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更趨濃厚。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開展系列政策宣講,大力宣介優秀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事跡,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正確認識民營經濟的重大貢獻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營經濟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否定和弱化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與做法。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加強高素質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完善民營經濟人士教育培訓體系,加大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培養力度,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廣大民營企業家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動投身國家重大戰略,認真履行社會責任,以產業報國、實業強國為己任,爭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範。

(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完善職能機構。2023年9月,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中央編辦批覆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成立民營經濟發展局,作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專門工作機構,為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組織保障。健全常態化溝通機制。強化央地縱向聯動,構建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推動建設政企交流信息化平台,機制化傾聽民營企業真實訴求,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加快構建。強化問題解決機制。加強部門橫向協同,建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解決跨區域、跨部門難點堵點問題上持續發力,做好結果反饋和跟蹤問效。發揮工商聯在促進「兩個健康」中的群團組織作用。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全國工商聯執委企業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常態化開展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加強法治民企建設,搭建民營企業境內外合作對接平台,不斷提升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下,民營經濟持續發展壯大,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一是規模實力持續提升。2012年到2023年,民營企業占全國企業總量由79.4%提高至92.3%、達5300餘萬戶,個體工商戶由4000餘萬戶增加至1.24億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私營企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8.3%、利潤總額年均增長7.9%。入圍世界500強的民營企業由6家增加至36家。二是創新水平持續提升。2012年到2022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民營企業從2.8萬家增長至35.9萬家,占比由62.4%提升至90.9%。累計培育「小巨人」企業1.2萬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3.5萬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私營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由2708.8億元增長至11940.9億元,占全部規上工業企業比重由37.6%提升至61.7%。三是國際競爭力持續提升。2012年到2023年,民營企業進出口額年均增長11.1%,占全國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由30%左右增長至50%以上。2019年開始,民營企業成為我國第一大外貿經營主體,是我國參與國際經貿合作的重要力量。四是社會貢獻持續提升。民營經濟吸納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在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歷程中,共有12.7萬家民營企業參與「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產業投入超過1100億元,惠及超過18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二、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編輯

黨中央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從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宏觀環境、基礎條件、發展態勢等方面綜合分析,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具備堅實支撐和獨特優勢。

一是綜合國力顯著提升為民營經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2023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26萬億元以上,財政收入21萬億元以上,外匯儲備3.2萬億美元以上,產業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持續推進,產業體系配套完整,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超大規模國內市場帶來顯著的規模經濟優勢、創新發展優勢、抗衝擊能力優勢,有能力、有條件為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創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二是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強大動力。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進,特別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素市場化配置、產權保護制度等各方面改革舉措持續落地見效,推動資源配置效率提高、交易成本降低,更好激發民營企業發展內生動力。同時,對外開放範圍和領域不斷擴大,共建「一帶一路」成為深受歡迎的國際公共產品和國際合作平台,有助於民營企業更好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不斷提高競爭力。

三是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為民營經濟提質升級帶來新機遇。世界科技革命方興未艾,我國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不斷提升,在全球創新鏈中地位日益重要,人工智能、量子技術、生命科學等方面科技創新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將在民營經濟眾多領域催生規模巨大的新供給、新需求,為民營企業創造重要發展機遇。

四是綜合統籌力度加大對民營經濟發展形成有力支撐。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不斷增強,財稅、金融、就業、產業、區域、科技、環保等各方面政策進一步同向發力,央地協同共促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工作機制加快形成,各地因地制宜創造性落實民營經濟支持政策,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更加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社會共識進一步凝聚,有利於更好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同時,民營經濟發展仍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市場准入和要素獲取等方面矛盾仍較突出,民營企業進入部分重點領域的隱性壁壘猶存,一些民營企業還難以平等獲取資金、人才、技術、數據等要素資源。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還不充分,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有待優化,造謠、抹黑民營企業和侵犯企業家人身權、人格權、財產權等個案仍然存在。政策落實和服務供給還存在短板,一些政策執行中還存在「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現象,有的地方政務誠信建設有待加強,企業賬款「連環欠」問題尚需解決。部分民營企業轉型升級能力和競爭力有待提高,一些領域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創造活力還不夠高,有的民營企業發展方式粗放,管理不規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滯後。

三、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重點工作

編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不斷完善適應各種所有制經濟發展需要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市場准入、要素獲取、公平執法、權益保護等方面推出務實管用舉措,狠抓政策落地落實,全力優環境強服務、破壁壘解難題、疏堵點提信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着力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市場准入制度體系。推動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着力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持續優化完善市場准入和退出制度。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實施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儘快修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推動落實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持續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執法。加快修訂招標投標法、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實施條例,加大政府採購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加快構建統一規範、協同共享、科學高效的信用修複製度。研究建立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

(二)着力加大民營經濟發展要素支持。增加金融資源供給。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投入,健全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模式,滿足企業靈活用款需求。發揮好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台作用,深入推進「信易貸」等服務模式。落實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措施,加大對初創期、種子期創業的支持力度。強化土地、人才要素保障。進一步優化供地流程和環節,提高供地效率,推動實行產業鏈供地,對產業鏈重點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暢通人才向民營企業流動渠道,持續拓寬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推進社會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支持民營企業引進創新人才。開展百萬民營企業員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優化創新要素配置。支持民營企業組織產學研聯合攻關、組建創新聯合體、參與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和國家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持續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創新激勵政策。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持續完善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和機制建設,支持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數據要素型企業做優做強。

(三)着力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推動加快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法不溯及既往等法律原則,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防範不當立案、選擇性執法司法、趨利性執法司法或地方司法保護。進一步規範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權限、超範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依法依規開展羈押、留置等措施,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審查調查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依法懲處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違法行為和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積極探索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渠道。推動解決企業賬款拖欠問題。修訂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進一步完善解決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的制度安排。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拖欠企業款項信用監管機制。嚴格落實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新官不理舊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關於違規拒絕或者延遲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等方面的規定,為下決心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賬款拖欠問題提供堅強紀法保障。強化民營企業腐敗源頭治理。推動企業加強法治教育,營造誠信廉潔的企業文化氛圍。依法懲處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持續深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

(四)着力加強政策協調和督導落實。強化政策統籌協調。清理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的法律法規政策,在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中對涉民營經濟政策開展專項評估。持續拓寬民營企業參與政府決策渠道。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領域建設。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持續推動惠企資金直達快享,落實落細惠及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加大助企服務力度。充分發揮國務院綜合督查、專項督查和「互聯網+督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常態化溝通交流和問題解決機制、「12345」服務熱線涉企專席等作用,推動問題解決。建好用好民營經濟發展綜合服務平台、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基地)、全國中小企業服務網。定期開展金融機構服務民企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加強民營經濟統計及監測分析。進一步發揮工商聯及行業協會商會在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

(五)着力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能力建設。引導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支持民營企業補短板、強弱項,爭創世界一流企業。加強風險防範管理。引導建立覆蓋企業戰略、規劃、投融資、市場運營等各領域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充分發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製作用,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參與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應用創新。深入推進實施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持續培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支持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加強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合作的服務、指導,維護合法權益,增強「走出去」民營企業行業自律和內部建設能力,不斷完善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網絡,多措並舉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資源配置。

(六)着力營造關心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社會氛圍。強化輿論宣傳引導。深入宣傳闡釋習近平經濟思想,持續宣傳黨中央關于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的立場態度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政策舉措,推廣發展民營經濟的典型經驗做法,培塑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正面典型,更好發揮民營經濟重要作用。規範涉民營經濟信息傳播秩序,常態化開展優化營商網絡環境工作,批駁蓄意炒作、造謠抹黑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言論。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持續加強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提升黨組織在企業發展中的政治引領能力。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實施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高素質成長促進計劃,辦好新時代民營經濟人士培育賦能培訓班,加強中小企業人才培訓體系建設,支持更多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參加國際經濟活動、參與多邊工商合作機制。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萬企興萬村」、「百城千校萬企」促就業等行動,集中宣介光彩事業方面表現突出的民營企業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應急救災、慈善捐贈等社會事業。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工作任務艱巨、使命光榮,我們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持續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全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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