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決定接受《〈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第七十四條修正案》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決定接受《〈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第七十四條修正案》的批覆 國函〔2005〕65號 2005年7月1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決定接受《〈世界衛生
組織組織法〉第七十四條修正案》的批覆
國函〔2005〕65號
外交部:
國務院決定接受世界衛生組織第31屆世界衛生大會於1978年5月18日通過的《〈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第七十四條修正案》。接受書由你部部長簽署,具體手續由你部辦理。
國務院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第七十四條修正案
(中文案文)
第七十四條修改為:「本組織法的阿拉伯文本、中文本、英文本、法文本、俄文本和西班牙文本均應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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