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8〕27號
2018年7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
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8〕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建設地方和部門政務服務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門依託平台創新政務服務模式,「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不見面審批」等改革措施不斷湧現,政務服務平台已成為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的重要支撐,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分散、辦事系統繁雜、事項標準不一、數據共享不暢、業務協同不足等問題較為普遍,政務服務整體效能不強,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需要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強化整體聯動、強化規範管理,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規範化、便利化水平,更好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全流程一體化在線服務,推動政府治理現代化,現就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整合資源,優化流程,強化協同,着力解決企業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推動政務服務從政府供給導向向群眾需求導向轉變,從「線下跑」向「網上辦」、「分頭辦」向「協同辦」轉變,全面推進「一網通辦」,為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全國統籌。加強頂層設計,做好政策銜接,注重統分結合,完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強化標準規範,推進服務事項、辦事流程、數據交換等方面標準化建設。充分利用各地區各部門已建政務服務平台,整合各類政務服務資源,協同共建,整體聯動,不斷提升建設集約化、管理規範化、服務便利化水平。

堅持協同共享。堅持政務服務上網是原則、不上網是例外,聯網是原則、孤網是例外,推動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撐作用,以數據共享為核心,不斷提升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業務協同能力,推動面向市場主體和群眾的政務服務事項公開、政務服務數據開放共享,深入推進「網絡通」、「數據通」、「業務通」。

堅持優化流程。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梳理企業和群眾辦事的「難點」、「堵點」、「痛點」,聚焦需要反覆跑、窗口排隊長的事項和「進多站、跑多網」等問題,充分運用互聯網和信息化發展成果,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強化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功能,不斷提升用戶體驗,推動政務服務更加便利高效,切實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

堅持試點先行。選擇有基礎、有條件的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先行試點,推動在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服務模式、流程優化等方面積極探索、不斷創新,以試點示範破解難題、總結做法,分步推進、逐步完善,為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動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積累經驗。

堅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樹立網絡安全底線思維,健全管理制度,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網絡安全規劃、安全建設、安全監測和安全態勢感知分析,健全安全通報機制,加強綜合防範,積極運用安全可靠技術產品,推動安全與應用協調發展,築牢平台建設和網絡安全防線,確保政務網絡和數據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標。

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和互聯互通,形成全國政務服務「一張網」。政務服務流程不斷優化,全過程留痕、全流程監管,政務服務數據資源有效匯聚、充分共享,大數據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互通,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協同辦理,全城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服務效能大幅提升,全面實現全國「一網通辦」,為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府治理現代化提供強有力支撐。

2018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主體功能建設基本完成,通過試點示範實現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制定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統一身份認證、統一電子印章、統一電子證照等標準規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要求對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進行優化完善,為全面構建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奠定基礎。

2019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上線運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基本建立,國務院部門垂直業務辦理系統為地方政務服務需求提供數據共享服務的水平顯著提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框架初步形成。

2020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進一步強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國務院部門數據實現共享,滿足地方普遍性政務需求,「一網通辦」能力顯著增強,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基本建成。

2022年底前,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為總樞紐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更加完善,全國範圍內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台辦理,全面實現「一網通辦」。

二、總體架構和任務要求

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由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業務辦理系統)和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組成。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是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的總樞紐,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是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的具體辦事服務平台。

(一)國家政務服務平台。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統一政務服務門戶、統一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統一身份認證、統一電子印章、統一電子證照等公共支撐系統,建設電子監察、服務評估、諮詢投訴、用戶體驗監測等應用系統,建立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的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為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撐。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作為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的總樞紐,聯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實現政務服務數據匯聚共享和業務協同,支撐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平台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以中國政府網為總門戶,具有獨立的服務界面和訪問入口,兩者用戶訪問互通,對外提供一體化服務。

(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業務辦理系統)和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

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統籌整合本部門業務辦理系統,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公共支撐系統,統籌利用政務服務資源,辦理本部門政務服務業務,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與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業務協同,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辦理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服務業務。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相關信用信息系統等專項領域國家重點信息系統要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做好對接。

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按照省級統籌原則建設。通過整合本地區各類辦事服務平台,建成本地區各級互聯、協同聯動的政務服務平台,辦理本地區政務服務業務,實現網上政務服務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辦理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服務業務。

各級政府要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整合各類網上政務服務系統,向企業和群眾提供統一便捷的服務。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務服務平台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統一標準規範及相關要求,全面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其政務服務門戶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政務服務門戶形式統一規範、內容深度融合,實現事項集中發布、服務集中提供。鼓勵各地區各部門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開展個性化、有特色的服務創新。

三、推進政務服務一體化,推動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國標準統一、全流程網上辦理

(一)規範政務服務事項。

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編制全國標準統一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按照統一規劃、試點先行、突出重點、逐步完善的實施路徑,以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為重點,推動實現同一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在國家、省、市、縣四級統一。全面梳理教育、醫療、住房、社保、民政、扶貧、公共法律服務等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編制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及辦事指南,逐步推進公共服務事項規範化。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辦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實現辦事要件和辦事指南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事項庫,與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庫聯通,推動實現一庫匯聚、應上盡上。建立全國聯動的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機制,逐步實現各區域、各層級、各渠道發布的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同源、同步更新,推動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辦理流程和評價標準統一。

(二)優化政務服務流程。

按照「一網通辦」要求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流程,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基礎支撐,推動證照、辦事材料、數據資源共享互認,壓縮辦理環節、精簡辦事材料、縮短辦理時限,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證照製作、決定公開、收費、諮詢等環節全流程在線辦理。整合優化企業開辦、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不動產登記等涉及多個部門、地區的事項辦理流程,逐步做到一張清單告知、一張表單申報、一個標準受理、一個平台流轉。積極推進多證合一、多圖聯審、多規合一、告知承諾、容缺受理、聯審聯辦。通過流程優化、系統整合、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實現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受理、一次辦成」,為推動儘快實現企業開辦時間再減一半、項目審批時間再砍一半、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一律取消等改革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三)融合線上線下服務。

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推動政務服務整體聯動、全流程在線,做到線上線下一套服務標準、一個辦理平台。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辦事指南、辦理狀態等相關信息在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終端、實體大廳、政府網站和第三方互聯網入口等服務渠道同源發布。推動政務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站點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歸集、關聯與企業和群眾相關的電子證照、申請材料、事項辦理等政務服務信息並形成相應目錄清單,持續提高辦事材料線上線下共享復用水平。

(四)推廣移動政務服務。

以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健康、民政、住房城鄉建設等領域為重點,積極推進覆蓋範圍廣、應用頻率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向移動端延伸,推動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指尖辦」。加快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接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移動端服務資源,提供分級運營、協同聯動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服務。制定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建設指引,明確功能定位、設計展現、應用接入、安全防護、運營保障等內容和要求,指導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集約建設、規範管理。加強對各級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的日常監管,強化註冊認證、安全檢測、安全加固、應用下載和使用推廣等規範管理。充分發揮「兩微一端」等政務新媒體優勢,同時積極利用第三方平台不斷拓展政務服務渠道,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

四、推進公共支撐一體化,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一)統一網絡支撐。

各級政務服務平台原則上統一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構建,通過部署在互聯網上的政務服務門戶提供服務。拓展國家電子政務外網覆蓋範圍,加強網絡安全保障,滿足業務量大、實時性高的政務服務應用需求。推動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非涉密業務專網與電子政務外網對接整合。

(二)統一身份認證。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基於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單位信息等國家認證資源,建設全國統一身份認證系統,積極穩妥與第三方機構開展網上認證合作,為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及移動端提供統一身份認證服務。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統一利用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認證能力,按照標準建設完善可信憑證和單點登錄系統,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在不同地區和部門平台重複註冊驗證等問題,實現「一次認證、全網通辦」。各地區各部門已建身份認證系統按照相關規範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身份認證系統。

(三)統一電子印章。

制定政務服務領域電子印章管理辦法,規範電子印章全流程管理,明確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合法有效。應用基於商用密碼的數字簽名等技術,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權威、規範、可信的國家統一電子印章系統。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使用國家統一電子印章制章系統製發電子印章。未建立電子印章用章系統的按照國家電子印章技術規範建立,已建電子印章用章系統的按照相關規範對接。

(四)統一電子證照。

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家電子證照業務技術規範製作和管理電子證照,上報電子證照目錄數據。電子證照採用標準版式文檔格式,通過電子印章用章系統加蓋電子印章或加簽數字簽名,實現全國互信互認,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交材料、證明多等問題。

(五)統一數據共享。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充分利用國家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等基礎資源庫,對接國務院部門垂直業務辦理系統,滿足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需求。發揮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作為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基礎設施和數據交換通道的作用,對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的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需求,由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受理和提供服務,並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交換數據。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簡化共享數據申請使用流程,滿足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數據需求。落實數據提供方責任,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保障數據供給,提高數據質量。除特殊情況外,國務院部門政務信息系統不按要求與一體化平台共享數據的,中央財政不予經費保障。強化數據使用方責任,加強共享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確保數據安全。整合市場監管相關數據資源,推動事中事後監管信息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一網通享」。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數據資源中心,匯聚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數據,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開展全國政務服務態勢分析,為提升政務服務質量提供大數據支撐。

五、推進綜合保障一體化,確保平台運行安全平穩規範

(一)健全標準規範。

按照「急用先行、分類推進,成熟一批、發布一批」的原則,抓緊制定並不斷完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總體框架、數據、應用、運營、安全、管理等標準規範,指導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建設,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數據、流程等標準化,實現政務服務平台標準統一、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加強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宣傳培訓、應用推廣和貫徹實施,總結推廣平台建設經驗做法和應用案例,定期對標準規範進行應用評估和修訂完善,以標準化促進平台建設一體化、政務服務規範化。

(二)加強安全保障。

強化各級政務服務平台安全保障系統的風險防控能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一致性的防護體系,切實保障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平穩高效安全運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等信息網絡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加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明確各級政務服務平台網絡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審查制度,加強安全規劃、安全建設、安全測評、容災備份等保障。強化日常監管,加強安全態勢感知分析,準確把握安全風險趨勢,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壓力測試,及時通報、整改問題,化解安全風險。加強政務大數據安全管理,制定平台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信息的保護和管理。應用符合國家要求的密碼技術產品加強身份認證和數據保護,優先採用安全可靠軟硬件產品、系統和服務,以應用促進技術創新,帶動產業發展,確保安全可控。加強網絡安全保障隊伍建設,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日常預防、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完善運營管理。

按照統一運營管理要求,各級政務服務平台分別建立運營管理系統,形成分級管理、責任明確、保障有力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運營管理體系。加強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運營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優化運營工作流程,提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作為總樞紐的服務支撐能力。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整合運營資源,加強平台運營管理隊伍建設,統一負責政務服務平台和實體大廳運行管理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評估考核等工作,推進「一套制度管理、一支隊伍保障」。創新平台運營服務模式,充分發揮社會機構運營優勢,建立健全運營服務社會化機制,形成配備合理、穩定可持續的運營服務力量。

(四)強化諮詢投訴。

按照「統一規劃、分級建設、分級辦理」原則,形成上下覆蓋、部門聯動、標準統一的政務服務諮詢投訴體系,暢通網上諮詢投訴渠道,及時回應和推動解決政務服務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諮詢投訴系統提供在線受理、轉辦、督辦、反饋等全流程諮詢投訴服務,與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協同處理,通過受理諮詢投訴不斷完善平台功能、提昇平台服務水平。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完善政務服務平台專業諮詢投訴系統,與各類政務熱線做好對接,對事項上線、政務辦件、證照共享、結果送達等事項服務,開展全程監督、評價、投訴並及時反饋,實現群眾訴求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諮詢投訴系統做好與中國政府網諮詢投訴功能的銜接。

(五)加強評估評價。

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網上評估系統,建立政務服務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的在線評估。同時,將各級政務服務平台網絡安全工作情況納入評估指標體系,督促做好網絡安全防護工作。建立完善各級政務服務平台網上評估評價系統,實時監測事項、辦件、業務、用戶等信息數據,接受申請辦事的企業和群眾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的評價,實現評估評價數據可視化展示與多維度對比分析,以評估評價強化常態化監督,實現全流程動態精準監督,促進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成立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負責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頂層設計、規劃建設、組織推進、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等工作。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機制,負責統籌建設和完善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同時做好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等工作。要充分發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的優勢,統籌協調各方面力量,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二)強化分工協作。

國務院辦公廳負責牽頭推進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會同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推動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要與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緊密結合。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分級負責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安全保障和運營管理,做好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國務院有關部門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政務服務業務由該部門負責辦理,跨部門的政務服務業務由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協同辦理,國務院辦公廳負責總體協調。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運行所需經費納入各地區各部門財政預算,做好經費統籌管理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政務服務平台建設。

(三)完善法規制度。

抓緊制修訂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運營急需的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同步推進現有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立改廢釋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制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運營、數據共享、事項管理、業務協同、網絡安全保障等方面管理制度,為平台建設管理提供法規制度支撐。

(四)加強培訓交流。

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圍繞業務應用、技術體系、運營管理、安全保障、標準規範等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日常溝通交流機制,以簡報、培訓、研討等多種形式開展交流,總結成熟經驗,加強推廣應用。加強對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經驗的宣傳推廣。針對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試點、區域試點,總結成熟經驗,做好試點成果轉化推廣。

(五)加強督查考核。

建立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督查考核機制,明確督查考核範圍、周期和內容,實現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常態化。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納入工作績效考核範圍,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圍繞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等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充分發揮督查考核的導向作用,形成推進工作的良性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加快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工作責任,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有關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展要及時報送國務院辦公廳。


附件: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組織推進和任務分工方案

國務院               

2018年7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
組織推進和任務分工方案


為做好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組織實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強有力的工作推進和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上下協同,集中攻關,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形成全國政務服務「一張網」,確保到2018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主體功能建設基本完成,通過試點示範實現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到2019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上線運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框架初步形成;到2020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國務院部門數據實現共享,滿足地方普遍性政務需求,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基本建成;到2022年底前,全國範圍內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台辦理,全面實現「一網通辦」。

二、組織推進

緊密結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各項要求,統籌規劃、標準先行,試點帶動、迭代創新,統分結合、上下聯動,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為重點,充分利用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已建政務服務平台,整合各類政務服務資源,推進數據共享和流程優化再造,堅持安全與應用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紮實做好平台建設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各項任務。

(一)成立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小組。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成立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負責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頂層設計、規劃建設、組織推進、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等工作。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承擔協調工作小組日常工作,組織督促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任務落實。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建設和管理協調機制,負責統籌建設和完善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同時做好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等工作。

(二)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國務院辦公廳與各地區各部門形成緊密協作機制,牽頭推進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會同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推動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推動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政務服務流程不斷優化;牽頭對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進行督查評估。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要與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緊密結合。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分級負責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安全保障和運營管理,做好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

(三)加強日常運營管理。按照統一運營管理要求,建立形成分級管理、責任明確、保障有力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運營管理體系。國務院辦公廳要加強對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運營管理的統籌協調,充實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運營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優化運營工作流程,提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作為總樞紐的服務支撐能力。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整合運營資源,加強平台運營管理隊伍建設,統一負責政務服務平台和實體大廳運行管理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評估考核等工作,推進「一套制度管理、一支隊伍保障」。

三、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

(一)做好試點推進工作。

1.選擇部分條件成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開展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試點,積累經驗,逐步推廣。第一批試點省份為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試點國務院部門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其他地方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成熟程度分批接入,2019年底前完成接入任務。(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18年底前完成)

(二)規範政務服務事項。

2.編制全國標準統一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以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為重點,推動實現同一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在國家、省、市、縣四級統一。(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協調各有關方面推進,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分工負責,2020年底前印發全國標準統一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2022年底前全國範圍內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

3.編制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及辦事指南,全面梳理教育、醫療、住房、社保、民政、扶貧、公共法律服務等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逐步推進公共服務事項規範化。(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19年底前完成)

4.推進辦事要件和辦事指南標準化、規範化,在編制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基礎上,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辦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19年底前完成)

5.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事項庫,與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庫聯通,推動實現一庫匯聚、應上盡上。建立全國聯動的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機制,逐步實現各區域、各層級、各渠道發布的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同源、同步更新。(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實現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試點地區、部門2018年底前完成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事項庫對接)

(三)優化政務服務流程。

6.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基礎支撐,推動證照、辦事材料、數據資源共享互認。(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7.整合優化涉及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事項辦理流程,實現一張清單告知、一張表單申報、一個標準受理、一個平台流轉。(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四)融合線上線下服務。

8.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辦事指南、辦理狀態等相關信息在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終端、實體大廳、政府網站和第三方互聯網入口等服務渠道同源發布。(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19年底前完成)

9.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逐步實現線上線下一套服務標準、一個辦理平台。推動政務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站點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2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20年底前完成)

(五)推廣移動政務服務。

10.以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健康、民政、住房城鄉建設等領域為重點,積極推進覆蓋範圍廣、應用頻率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向移動端延伸,推動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指尖辦」。(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11.加快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接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移動端服務資源,提供分級運營、協同聯動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服務。(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12.制定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建設指引,明確功能定位、設計展現、應用接入、安全防護、運營保障等內容和要求,指導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集約建設、規範管理。(國務院辦公廳牽頭,2019年底前完成)

(六)統一網絡支撐。

13.各級政務服務平台原則上統一依託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構建,通過部署在互聯網上的政務服務門戶提供服務。(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14.拓展國家電子政務外網覆蓋範圍,推動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非涉密業務專網與電子政務外網對接整合。(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七)統一身份認證。

15.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基於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單位信息等國家認證資源,建設全國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16.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統一利用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認證能力,按照標準建設完善可信憑證和單點登錄系統,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在不同地區和部門平台重複註冊驗證等問題,實現「一次認證、全網通辦」。各地區各部門已建身份認證系統按照相關規範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19年底前完成)

(八)統一電子印章。

17.應用基於商用密碼的數字簽名等技術,借鑑二代身份證等製發和管理經驗,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權威、規範、可信的國家統一電子印章系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18.制定政務服務領域電子印章管理辦法,規範電子印章全流程管理。(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牽頭,2019年底前完成)

19.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使用國家統一電子印章制章系統製發電子印章。未建立電子印章用章系統的按照國家電子印章技術規範建立,已建電子印章用章系統的按照相關規範對接。(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19年底前完成)

(九)統一電子證照。

20.借鑑二代身份證等製發和管理經驗,建成國家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支撐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21.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家電子證照業務技術規範製作和管理電子證照,通過電子印章用章系統加蓋電子印章或加簽數字簽名,實現全國互信互認。(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試點地區、部門2019年底前完成)

(十)統一數據共享。

22.國家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等基礎資源庫和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等專項領域國家重點信息系統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實現對接。(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資源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前完成)

23.實現國務院部門垂直業務辦理系統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向各級政務服務平台共享數據。(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24.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受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的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需求,提供服務。發揮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作為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基礎設施和數據交換通道作用,滿足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數據共享需求。(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25.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數據資源中心,匯聚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數據,開展全國政務服務態勢分析,提供政務大數據服務。(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十一)健全標準規範。

26.制定完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總體框架、數據、應用、運營、安全、管理等標準規範。加強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宣傳培訓、應用推廣和貫徹實施,總結推廣平台建設經驗做法和應用案例。(國務院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標準委牽頭,2018年9月底前印發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政務服務門戶、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統一身份認證、統一電子印章、統一電子證照、統一數據共享等第一批工程建設標準規範,2018年底前印發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安全保障、運營管理、數據分析等第二批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國家標準委牽頭會同有關方面制定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急需的基礎性國家標準,2019年底前基本建立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體系)

(十二)加強安全保障。

27.建立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安全保障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構建全方位、多層次、一致性的防護體系。(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28.制定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信息的保護和管理,加強政務大數據安全管理。(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網信辦、公安部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十三)強化諮詢投訴。

29.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完善政務服務平台專業諮詢投訴系統,與各類政務熱線做好對接,開展全程監督、評價、投訴並及時反饋。(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30.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諮詢投訴系統,與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協同處理,形成上下覆蓋、部門聯動、標準統一的政務服務諮詢投訴體系。(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十四)加強評估評價。

31.建設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網上評估系統,建立政務服務評估指標體系,對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進行在線評估。建立完善各級政務服務平台網上評估評價系統,以評估評價強化常態化監督。(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

(十五)完善法規制度。

32.制修訂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運營急需的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司法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檔案局等相關部門負責,2020年底前完成)

(十六)加強培訓交流。

33.圍繞業務應用、技術體系、運營管理、安全保障、標準規範等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加強對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經驗的宣傳推廣。持續深入開展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專項試點、區域試點,做好試點成果轉化推廣。(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底前完成並持續推進)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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