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
國發〔2015〕50號
2015年8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

行動綱要的通知


國發〔2015〕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

                             2015年8月31日

  (本文有刪減)

 

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

  大數據是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正快速發展為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採集、存儲和關聯分析,從中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

  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的交匯融合引發了數據迅猛增長,數據已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大數據正日益對全球生產、流通、分配、消費活動以及經濟運行機制、社會生活方式和國家治理能力產生重要影響。目前,我國在大數據發展和應用方面已具備一定基礎,擁有市場優勢和發展潛力,但也存在政府數據開放共享不足、產業基礎薄弱、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法律法規建設滯後、創新應用領域不廣等問題,亟待解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我國大數據發展和應用,加快建設數據強國,特制定本行動綱要。

  一、發展形勢和重要意義

  全球範圍內,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監管能力正成為趨勢,有關發達國家相繼制定實施大數據戰略性文件,大力推動大數據發展和應用。目前,我國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用戶規模居全球第一,擁有豐富的數據資源和應用市場優勢,大數據部分關鍵技術研發取得突破,湧現出一批互聯網創新企業和創新應用,一些地方政府已啟動大數據相關工作。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快大數據部署,深化大數據應用,已成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推動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需要和必然選擇。

  (一)大數據成為推動經濟轉型發展的新動力。以數據流引領技術流、物質流、資金流、人才流,將深刻影響社會分工協作的組織模式,促進生產組織方式的集約和創新。大數據推動社會生產要素的網絡化共享、集約化整合、協作化開發和高效化利用,改變了傳統的生產方式和經濟運行機制,可顯著提升經濟運行水平和效率。大數據持續激發商業模式創新,不斷催生新業態,已成為互聯網等新興領域促進業務創新增值、提升企業核心價值的重要驅動力。大數據產業正在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將對未來信息產業格局產生重要影響。

  (二)大數據成為重塑國家競爭優勢的新機遇。在全球信息化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大數據已成為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正引領新一輪科技創新。充分利用我國的數據規模優勢,實現數據規模、質量和應用水平同步提升,發掘和釋放數據資源的潛在價值,有利於更好發揮數據資源的戰略作用,增強網絡空間數據主權保護能力,維護國家安全,有效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大數據成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徑。大數據應用能夠揭示傳統技術方式難以展現的關聯關係,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促進社會事業數據融合和資源整合,將極大提升政府整體數據分析能力,為有效處理複雜社會問題提供新的手段。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管理機制,實現基於數據的科學決策,將推動政府管理理念和社會治理模式進步,加快建設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相適應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逐步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大力推動政府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島,推進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增強政府公信力,引導社會發展,服務公眾企業;以企業為主體,營造寬鬆公平環境,加大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發、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力度,着力推進數據匯集和發掘,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創新應用,促進大數據產業健康發展;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科學規範利用大數據,切實保障數據安全。通過促進大數據發展,加快建設數據強國,釋放技術紅利、制度紅利和創新紅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二)總體目標。立足我國國情和現實需要,推動大數據發展和應用在未來5—10年逐步實現以下目標:

  打造精準治理、多方協作的社會治理新模式。將大數據作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過高效採集、有效整合、深化應用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提升政府決策和風險防範水平,提高社會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增強鄉村社會治理能力;助力簡政放權,支持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轉變,推動商事制度改革;促進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有效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2017年底前形成跨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

  建立運行平穩、安全高效的經濟運行新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不斷提升信用、財政、金融、稅收、農業、統計、進出口、資源環境、產品質量、企業登記監管等領域數據資源的獲取和利用能力,豐富經濟統計數據來源,實現對經濟運行更為準確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提高決策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時效性,提升宏觀調控以及產業發展、信用體系、市場監管等方面管理效能,保障供需平衡,促進經濟平穩運行。

  構建以人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務新體系。圍繞服務型政府建設,在公用事業、市政管理、城鄉環境、農村生活、健康醫療、減災救災、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教育、交通旅遊、質量安全、消費維權、社區服務等領域全面推廣大數據應用,利用大數據洞察民生需求,優化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擴大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城市輻射能力,推動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縮小城鄉、區域差距,促進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樣化需求。

  開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創新驅動新格局。形成公共數據資源合理適度開放共享的法規制度和政策體系,2018年底前建成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資源、農業、環境、安監、金融、質量、統計、氣象、海洋、企業登記監管等重要領域實現公共數據資源合理適度向社會開放,帶動社會公眾開展大數據增值性、公益性開發和創新應用,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

  培育高端智能、新興繁榮的產業發展新生態。推動大數據與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探索大數據與傳統產業協同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形成一批滿足大數據重大應用需求的產品、系統和解決方案,建立安全可信的大數據技術體系,大數據產品和服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國內市場占有率顯著提高。培育一批面向全球的骨幹企業和特色鮮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構建形成政產學研用多方聯動、協調發展的大數據產業生態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推動資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

  1.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明確各部門數據共享的範圍邊界和使用方式,釐清各部門數據管理及共享的義務和權利,依託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台,大力推進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等國家基礎數據資源,以及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等信息系統跨部門、跨區域共享。加快各地區、各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豐富面向公眾的信用信息服務,提高政府服務和監管水平。結合信息惠民工程實施和智慧城市建設,推動中央部門與地方政府條塊結合、聯合試點,實現公共服務的多方數據共享、制度對接和協同配合。

  2.穩步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在依法加強安全保障和隱私保護的前提下,穩步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建立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清單,按照「增量先行」的方式,加強對政府部門數據的國家統籌管理,加快建設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台。制定公共機構數據開放計劃,落實數據開放和維護責任,推進公共機構數據資源統一匯聚和集中向社會開放,提升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標準化程度,優先推動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資源、農業、環境、安監、金融、質量、統計、氣象、海洋、企業登記監管等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府數據集向社會開放。建立政府和社會互動的大數據採集形成機制,制定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目錄。通過政務數據公開共享,引導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主動採集並開放數據。


專欄1 政府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程
推動政府數據資源共享。制定政府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整合政府部門公共數據資源,促進互聯互通,提高共享能力,提升政府數據的一致性和準確性。2017年底前,明確各部門數據共享的範圍邊界和使用方式,跨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
       形成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利用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构建跨部门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到2018年,中央政府层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实现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形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制定实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制定数据开放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3.統籌規劃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結合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統籌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布局國家大數據平台、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加快完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等基礎信息資源和健康、就業、社保、能源、信用、統計、質量、國土、農業、城鄉建設、企業登記監管等重要領域信息資源,加強與社會大數據的匯聚整合和關聯分析。推動國民經濟動員大數據應用。加強軍民信息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現有企業、政府等數據資源和平台設施,注重對現有數據中心及服務器資源的改造和利用,建設綠色環保、低成本、高效率、基於雲計算的大數據基礎設施和區域性、行業性數據匯聚平台,避免盲目建設和重複投資。加強對互聯網重要數據資源的備份及保護。


專欄2 國家大數據資源統籌發展工程
整合各類政府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統。嚴格控制新建平台,依託現有平台資源,在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政府集中構建統一的互聯網政務數據服務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務平台,在基層街道、社區統一應用,並逐步向農村特別是農村社區延伸。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再審批有關部門、地市級以下(不含地市級)政府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統。到2018年,中央層面構建形成統一的互聯網政務數據服務平台;國家信息惠民試點城市實現基礎信息集中採集、多方利用,實現公共服務和社會信息服務的全人群覆蓋、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辦理。
       整合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充分利用现有政府和社会数据中心资源,运用云计算技术,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构建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政务数据中心体系。统筹发挥各部门已建数据中心的作用,严格控制部门新建数据中心。开展区域试点,推进贵州等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区域性大数据基础设施的整合和数据资源的汇聚应用。
       加快完善国家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加快建设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基础信息资源。依托现有相关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健康、社保、就业、能源、信用、统计、质量、国土、农业、城乡建设、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到2018年,跨部门共享校核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基本建成,实现与各领域信息资源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应用。
       加强互联网信息采集利用。加强顶层设计,树立国际视野,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加强互联网信息采集、保存和分析能力建设,制定完善互联网信息保存相关法律法规,构建互联网信息保存和信息服务体系。 

  4.支持宏觀調控科學化。建立國家宏觀調控數據體系,及時發布有關統計指標和數據,強化互聯網數據資源利用和信息服務,加強與政務數據資源的關聯分析和融合利用,為政府開展金融、稅收、審計、統計、農業、規劃、消費、投資、進出口、城鄉建設、勞動就業、收入分配、電力及產業運行、質量安全、節能減排等領域運行動態監測、產業安全預測預警以及轉變發展方式分析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

  5.推動政府治理精準化。在企業監管、質量安全、節能降耗、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旅遊服務等領域,推動有關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將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違法失信、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物流、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進行匯聚整合和關聯分析,統一公示企業信用信息,預警企業不正當行為,提升政府決策和風險防範能力,支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提高監管和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推動改進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藉助大數據實現政府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數據監督和技術反腐體系,促進政府簡政放權、依法行政。

  6.推進商事服務便捷化。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依託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共享整合各地區、各領域信用信息,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註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各類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服務。在全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積極運用大數據手段,簡化辦理程序。建立項目並聯審批平台,形成網上審批大數據資源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的統一受理、同步審查、信息共享、透明公開。鼓勵政府部門高效採集、有效整合併充分運用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掌握企業需求,推動行政管理流程優化再造,在註冊登記、市場准入等商事服務中提供更加便捷有效、更有針對性的服務。利用大數據等手段,密切跟蹤中小微企業特別是新設小微企業運行情況,為完善相關政策提供支持。

  7.促進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強有關執法部門間的數據流通,在法律許可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對社會治理相關領域數據的歸集、發掘及關聯分析,強化對妥善應對和處理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數據支持,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推動構建智能防控、綜合治理的公共安全體系,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


專欄3 政府治理大數據工程
推動宏觀調控決策支持、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應用。統籌利用政府和社會數據資源,探索建立國家宏觀調控決策支持、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應用體系。到2018年,開展政府和社會合作開發利用大數據試點,完善金融、稅收、審計、統計、農業、規劃、消費、投資、進出口、城鄉建設、勞動就業、收入分配、電力及產業運行、質量安全、節能減排等領域國民經濟相關數據的採集和利用機制,推進各級政府按照統一體系開展數據採集和綜合利用,加強對宏觀調控決策的支撐。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信息资源,推动公共信用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数据的汇聚整合,鼓励互联网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市场化的第三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政府主导征信体系的权威性和互联网大数据征信平台的规模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覆盖各级政府、各类别信用主体的基础信用信息共享,初步建成社会信用体系,为经济高效运行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
       建设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体系。到2018年,围绕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在企业监管、质量安全、质量诚信、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旅游服务等领域探索开展一批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合作开发和综合利用。实时采集并汇总分析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等数据,有效促进各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8.加快民生服務普惠化。結合新型城鎮化發展、信息惠民工程實施和智慧城市建設,以優化提升民生服務、激發社會活力、促進大數據應用市場化服務為重點,引導鼓勵企業和社會機構開展創新應用研究,深入發掘公共服務數據,在城鄉建設、人居環境、健康醫療、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質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遊、消費維權、城鄉服務等領域開展大數據應用示範,推動傳統公共服務數據與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可穿戴設備等數據的匯聚整合,開發各類便民應用,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專欄4 公共服務大數據工程
醫療健康服務大數據。構建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庫,建設覆蓋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計劃生育和綜合管理業務的醫療健康管理和服務大數據應用體系。探索預約掛號、分級診療、遠程醫療、檢查檢驗結果共享、防治結合、醫養結合、健康諮詢等服務,優化形成規範、共享、互信的診療流程。鼓勵和規範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醫療健康大數據創新應用研究,構建綜合健康服務應用。
       社会保障服务大数据。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撑大数据在劳动用工和社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劳动保障监察、内控稽核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跟踪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个性化、更具针对性的服务。
       教育文化大数据。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和全国互通共享。建立各阶段适龄入学人口基础数据库、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实现学生学籍档案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纵向贯通。推动形成覆盖全国、协同服务、全网互通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探索发挥大数据对变革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支撑作用。加强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文化馆等公益设施建设,构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传播中国文化,为社会提供文化服务。
       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探索开展交通、公安、气象、安监、地震、测绘等跨部门、跨地域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建立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共同利用大数据提升协同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利用交通大数据开展出行信息服务、交通诱导等增值服务。建立旅游投诉及评价全媒体交互中心,实现对旅游城市、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及时分流疏导,为规范市场秩序、方便游客出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促进旅游消费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動產業創新發展,培育新興業態,助力經濟轉型。

  1.發展工業大數據。推動大數據在工業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售後服務等產品全生命周期、產業鏈全流程各環節的應用,分析感知用戶需求,提升產品附加價值,打造智能工廠。建立面向不同行業、不同環節的工業大數據資源聚合和分析應用平台。抓住互聯網跨界融合機遇,促進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和三維(3D)打印技術、個性化定製等在製造業全產業鏈集成運用,推動製造模式變革和工業轉型升級。

  2.發展新興產業大數據。大力培育互聯網金融、數據服務、數據探礦、數據化學、數據材料、數據製藥等新業態,提升相關產業大數據資源的採集獲取和分析利用能力,充分發掘數據資源支撐創新的潛力,帶動技術研發體系創新、管理方式變革、商業模式創新和產業價值鏈體系重構,推動跨領域、跨行業的數據融合和協同創新,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服務業創新發展和信息消費擴大,探索形成協同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專欄5 工業和新興產業大數據工程
工業大數據應用。利用大數據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研究推動大數據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售後服務等產業鏈各環節的應用,研發麵向不同行業、不同環節的大數據分析應用平台,選擇典型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開展工業企業大數據應用項目試點,積極推動製造業網絡化和智能化。
       服务业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支持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质量诚信提升和定制服务等,研发面向服务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培育数据应用新业态。积极推动不同行业大数据的聚合、大数据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分析、数据影视、数据探矿、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
       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中形成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实施市场监管和调控服务,电子商务企业应依法向政府部门报送数据。 

  3.發展農業農村大數據。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綜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務,縮小城鄉數字鴻溝,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強農業農村經濟大數據建設,完善村、縣相關數據採集、傳輸、共享基礎設施,建立農業農村數據採集、運算、應用、服務體系,強化農村生態環境治理,增強鄉村社會治理能力。統籌國內國際農業數據資源,強化農業資源要素數據的集聚利用,提升預測預警能力。整合構建國家涉農大數據中心,推進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涉農數據資源的共享開放,加強數據資源發掘運用。加快農業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發,加大示範力度,提升生產智能化、經營網絡化、管理高效化、服務便捷化能力和水平。

專欄6 現代農業大數據工程
農業農村信息綜合服務。充分利用現有數據資源,完善相關數據採集共享功能,完善信息進村入戶村級站的數據採集和信息發布功能,建設農產品全球生產、消費、庫存、進出口、價格、成本等數據調查分析系統工程,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涵蓋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服務和農村環境整治等環節,集合公益服務、便民服務、電子商務和網絡服務,為農業農村農民生產生活提供綜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務,加強全球農業調查分析,引導國內農產品生產和消費,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縮小城鄉數字鴻溝,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卫星遥感等技术,建立我国农业耕地、草原、林地、水利设施、水资源、农业设施设备、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劳动力、金融资本等资源要素数据监测体系,促进农业环境、气象、生态等信息共享,构建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企业、农户提供农业资源数据查询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掘平台数据,开发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业保险等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建立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市场流通、加工储藏、检验检测等数据共享机制,推进数据实现自动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标准化处理和可视化运用,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关联性,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实现各环节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推进实现种子、农药、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信息可追溯,为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促进农产品消费安全。 

  4.發展萬眾創新大數據。適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大數據創新行動計劃,鼓勵企業和公眾發掘利用開放數據資源,激發創新創業活力,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深度融合,推動大數據發展與科研創新有機結合,形成大數據驅動型的科研創新模式,打通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推動萬眾創新、開放創新和聯動創新。

專欄7 萬眾創新大數據工程
大數據創新應用。通過應用創新開發競賽、服務外包、社會眾包、助推計劃、補助獎勵、應用培訓等方式,鼓勵企業和公眾發掘利用開放數據資源,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大数据创新服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发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实现不同行业、领域大数据的融合,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
       发展科学大数据。积极推动由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的公益性科研活动获取和产生的科学数据逐步开放共享,构建科学大数据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实现对国家重要科技数据的权威汇集、长期保存、集成管理和全面共享。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展科学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支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问题。
       知识服务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领域知识进行大规模整合,搭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内容准确的知识资源库群,建立国家知识服务平台与知识资源服务中心,形成以国家平台为枢纽、行业平台为支撑,覆盖国民经济主要领域,分布合理、互联互通的国家知识服务体系,为生产生活提供精准、高水平的知识服务。提高我国知识资源的生产与供给能力。 

  5.推進基礎研究和核心技術攻關。圍繞數據科學理論體系、大數據計算系統與分析理論、大數據驅動的顛覆性應用模型探索等重大基礎研究進行前瞻布局,開展數據科學研究,引導和鼓勵在大數據理論、方法及關鍵應用技術等方面展開探索。採取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協同創新模式和基於開源社區的開放創新模式,加強海量數據存儲、數據清洗、數據分析發掘、數據可視化、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數據技術體系。支持自然語言理解、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等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提升數據分析處理能力、知識發現能力和輔助決策能力。

  6.形成大數據產品體系。圍繞數據採集、整理、分析、發掘、展現、應用等環節,支持大型通用海量數據存儲與管理軟件、大數據分析發掘軟件、數據可視化軟件等軟件產品和海量數據存儲設備、大數據一體機等硬件產品發展,帶動芯片、操作系統等信息技術核心基礎產品發展,打造較為健全的大數據產品體系。大力發展與重點行業領域業務流程及數據應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數據解決方案。


專欄8 大數據關鍵技術及產品研發與產業化工程
通過優化整合後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符合條件的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發。
       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融合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及其他应用学科,以研究相关性和复杂网络为主,探讨建立数据科学的学科体系;研究面向大数据计算的新体系和大数据分析理论,突破大数据认知与处理的技术瓶颈;面向网络、安全、金融、生物组学、健康医疗等重点需求,探索建立数据科学驱动行业应用的模型。
       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数据存储、整理、分析处理、可视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产品的研发,突破关键环节技术瓶颈。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处理、分析、可视化软件和硬件支撑平台等产品。
       提升大数据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大数据与各行业应用的深度融合,形成一批代表性应用案例,以应用带动大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形成面向各行业的成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7.完善大數據產業鏈。支持企業開展基於大數據的第三方數據分析發掘服務、技術外包服務和知識流程外包服務。鼓勵企業根據數據資源基礎和業務特色,積極發展互聯網金融和移動金融等新業態。推動大數據與移動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的深度融合,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的創新應用,積極探索創新協作共贏的應用模式和商業模式。加強大數據應用創新能力建設,建立政產學研用聯動、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大數據產業體系。建立和完善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支撐體系,組建大數據開源社區和產業聯盟,促進協同創新,加快計量、標準化、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等大數據產業質量技術基礎建設,加速大數據應用普及。 


專欄9 大數據產業支撐能力提升工程
培育骨幹企業。完善政策體系,着力營造服務環境優、要素成本低的良好氛圍,加速培育大數據龍頭骨幹企業。充分發揮骨幹企業的帶動作用,形成大中小企業相互支撐、協同合作的大數據產業生態體系。到2020年,培育10家國際領先的大數據核心龍頭企業,500家大數據應用、服務和產品製造企業。
       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整合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汇聚海量数据资源,形成面向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技术产业化、人力资源、市场推广、评估评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宣传展示、应用推广、行业咨询、投融资、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

  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大數據。整合現有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系統與數據資源,鏈接各省(區、市)建成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線上管理系統,形成全國統一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大數據平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科技服務、綜合服務、商貿服務等各類公共服務。

  (三)強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進健康發展。

  1.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加強大數據環境下的網絡安全問題研究和基於大數據的網絡安全技術研究,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網絡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立大數據安全評估體系。切實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做好大數據平台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評測、應用安全評測、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明確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保障網絡安全的範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切實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軍工科研生產等信息的保護。妥善處理發展創新與保障安全的關係,審慎監管,保護創新,探索完善安全保密管理規範措施,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2.強化安全支撐。採用安全可信產品和服務,提升基礎設施關鍵設備安全可靠水平。建設國家網絡安全信息匯聚共享和關聯分析平台,促進網絡安全相關數據融合和資源合理分配,提升重大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理能力;深化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和態勢感知能力建設,增強網絡空間安全防護和安全事件識別能力。開展安全監測和預警通報工作,加強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專欄10 網絡和大數據安全保障工程
網絡和大數據安全支撐體系建設。在涉及國家安全穩定的領域採用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到2020年,實現關鍵部門的關鍵設備安全可靠。完善網絡安全保密防護體系。
       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设完善金融、能源、交通、电信、统计、广电、公共安全、公共事业等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体系。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重大风险识别大数据支撑体系建设。通过对网络安全威胁特征、方法、模式的追踪、分析,实现对网络安全威胁新技术、新方法的及时识别与有效防护。强化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政府、行业、企业间的网络风险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网络安全重大事件进行预警、研判和应对指挥。 

  四、政策機制

  (一)完善組織實施機制。建立國家大數據發展和應用統籌協調機制,推動形成職責明晰、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加強大數據重大問題研究,加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強化國家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加強大數據與物聯網、智慧城市、雲計算等相關政策、規劃的協同。加強中央與地方協調,引導地方各級政府結合自身條件合理定位、科學謀劃,將大數據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規劃,制定出台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突出區域特色和分工,抓好措施落實,實現科學有序發展。設立大數據專家諮詢委員會,為大數據發展應用及相關工程實施提供決策諮詢。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落實本行動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共同推動形成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和大數據產業健康安全發展的良好格局。

  (二)加快法規制度建設。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研究數據開放、保護等方面制度,實現對數據資源採集、傳輸、存儲、利用、開放的規範管理,促進政府數據在風險可控原則下最大程度開放,明確政府統籌利用市場主體大數據的權限及範圍。制定政府信息資源管理辦法,建立政府部門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和共享復用制度。研究推動網上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工作,界定個人信息採集應用的範圍和方式,明確相關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加強對數據濫用、侵犯個人隱私等行為的管理和懲戒。推動出台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基礎信息網絡和關鍵行業領域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保障網絡數據安全。研究推動數據資源權益相關立法工作。

  (三)健全市場發展機制。建立市場化的數據應用機制,在保障公平競爭的前提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建設。鼓勵政府與企業、社會機構開展合作,通過政府採購、服務外包、社會眾包等多種方式,依託專業企業開展政府大數據應用,降低社會管理成本。引導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開展面向應用的數據交易市場試點,探索開展大數據衍生產品交易,鼓勵產業鏈各環節市場主體進行數據交換和交易,促進數據資源流通,建立健全數據資源交易機制和定價機制,規範交易行為。

  (四)建立標準規範體系。推進大數據產業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建立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的數據標準和統計標準體系,推進數據採集、政府數據開放、指標口徑、分類目錄、交換接口、訪問接口、數據質量、數據交易、技術產品、安全保密等關鍵共性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加快建立大數據市場交易標準體系。開展標準驗證和應用試點示範,建立標準符合性評估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在培育服務市場、提升服務能力、支撐行業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制定工作。

  (五)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強化中央財政資金引導,集中力量支持大數據核心關鍵技術攻關、產業鏈構建、重大應用示範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推動建設一批國際領先的重大示範工程。完善政府採購大數據服務的配套政策,加大對政府部門和企業合作開發大數據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大數據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大數據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努力為企業重組併購創造更加寬鬆的金融政策環境。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向大數據產業,鼓勵設立一批投資於大數據產業領域的創業投資基金。

  (六)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健全多層次、多類型的大數據人才培養體系。鼓勵高校設立數據科學和數據工程相關專業,重點培養專業化數據工程師等大數據專業人才。鼓勵採取跨校聯合培養等方式開展跨學科大數據綜合型人才培養,大力培養具有統計分析、計算機技術、經濟管理等多學科知識的跨界複合型人才。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企業合作,加強職業技能人才實踐培養,積極培育大數據技術和應用創新型人才。依託社會化教育資源,開展大數據知識普及和教育培訓,提高社會整體認知和應用水平。

  (七)促進國際交流合作。堅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建立完善國際合作機制,積極推進大數據技術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國際創新資源,促進大數據相關技術發展。結合大數據應用創新需要,積極引進大數據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才,完善配套措施,鼓勵海外高端人才回國就業創業。引導國內企業與國際優勢企業加強大數據關鍵技術、產品的研發合作,支持國內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數據企業和產品。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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