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昭通地區設立地級昭通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昭通地區設立地級昭通市的批覆
國函〔200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1年1月13日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撤銷昭通地區設立地級昭通市的通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6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6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昭通地區設立地級昭通市的請示》(雲政發〔2000〕13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昭通地區和縣級昭通市,設立地級昭通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昭陽區。

二、昭通市設立昭陽區,以原縣級昭通市的行政區域為昭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愛民路。

三、昭通市轄原昭通地區的魯甸縣、巧家縣、鹽津縣、大關縣、永善縣、綏江縣、鎮雄縣、彝良縣、威信縣、水富縣和新設立的昭陽區。

昭通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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