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調整昆明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調整昆明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4〕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4年6月3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21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21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昆明市四區行政區劃的請示》(雲政發〔2003〕17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調整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的行政區劃。

  二、五華區轄北門、虹山、西站、華山、武成、西壩、大觀、崇仁、蓮華、新村、長春、小南、南強、黑林鋪14個街道和廠口鄉、沙朗白族鄉。

  三、盤龍區轄環城、珠璣、東華、董家灣、拓東、聯盟、茨壩、龍泉8個街道和小河、雙龍、雙哨3個鄉。

  四、官渡區轄關上、金馬、東站、太和4個街道,大板橋、小板橋、官渡3個鎮,小哨、矣六、六甲3個鄉和阿拉彝族鄉。

  五、西山區轄棕樹營、馬街、金碧、土橋、永昌、福海、前衛7個街道,碧雞、海口2個鎮,團結彝族白族鄉、谷律彝族白族鄉。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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