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珠恩嘎達布其口岸擴大對外開放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珠恩嘎達布其口岸擴大對外開放的批覆 國函〔2006〕64號 2006年8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珠恩嘎達布其口岸
擴 大 對 外 開 放 的 批 復
國函〔2006〕64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珠恩嘎達布其口岸常年開放的請示》(內政發〔2005〕5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內蒙古珠恩嘎達布其口岸擴大為國際性常年開放的邊境陸路口岸。
二、同意在珠恩嘎達布其口岸設立海關、檢驗檢疫機構,規格為副處級;邊檢工作仍由現有的珠恩嘎達布其邊防檢查站承擔。
三、珠恩嘎達布其口岸正式擴大開放前,由海關總署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並經中蒙兩國外交換文後再正式開通。
國務院
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本文有刪減)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