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自治區撤銷伊克昭盟設立地級鄂爾多斯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自治區撤銷伊克昭盟設立地級鄂爾多斯市的批覆 國函〔2001〕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1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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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撤銷伊克昭盟改設鄂爾多斯市的請示》(內政發〔2000〕4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伊克昭盟和縣級東勝市,設立地級鄂爾多斯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東勝區。
二、鄂爾多斯市設立東勝區,以原縣級東勝市的行政區域為東勝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寶日陶亥西街。
三、鄂爾多斯市轄原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烏審旗、達拉特旗、準格爾旗、杭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和新設立的東勝區。
鄂爾多斯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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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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