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自治區撤銷呼倫貝爾盟設立地級呼倫貝爾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自治區撤銷呼倫貝爾盟設立地級呼倫貝爾市的批覆 國函〔2001〕13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1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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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們《關於撤銷呼倫貝爾盟建制改設呼倫貝爾市的請示》(內政發〔2001〕7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呼倫貝爾盟和縣級海拉爾市,設立地級呼倫貝爾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海拉爾區勝利大街。
二、呼倫貝爾市設立海拉爾區,以原縣級海拉爾市的行政區域為海拉爾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廣場路。
三、呼倫貝爾市轄原呼倫貝爾盟的阿榮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鄂倫春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陳巴爾虎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和新設立的海拉爾區,原呼倫貝爾盟的滿洲里市、牙克石市、扎蘭屯市、額爾古納市和根河市由內蒙古自治區直轄。
呼倫貝爾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們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一年十月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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