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長沙航空口岸開展口岸簽證工作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長沙航空口岸開展口岸簽證工作的批覆 國函〔2006〕106號 2006年10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長沙航空口岸 開展口岸簽證工作的批覆 國函〔2006〕106號 你省《關於批准長沙航空口岸辦理外國籍人員入境簽證業務的請示》(湘政〔2006〕1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在長沙航空口岸開展口岸簽證工作。 國務院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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