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2015年)
國務院關於同意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5〕1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5年7月23日 |
官方來源 |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靜海縣寧河縣撤縣設區的請示》(津政報〔2015〕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寧河縣,設立天津市寧河區,以原寧河縣的行政區域為寧河區的行政區域,寧河區人民政府駐蘆台鎮光明路76號。
二、同意撤銷靜海縣,設立天津市靜海區,以原靜海縣的行政區域為靜海區的行政區域,靜海區人民政府駐靜海鎮迎賓大道99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市自行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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