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設立地級中衛市等有關行政區劃調整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設立地級中衛市等有關行政區劃調整的批覆
國函〔2003〕13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3年12月3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7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7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設立地級中衛市等有關行政區劃調整問題的請示》(寧政發〔2003〕9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中衛縣,設立地級中衛市。市人民政府駐沙坡頭區濱河西路。

  二、中衛市設立沙坡頭區,以原中衛縣的行政區域為沙坡頭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鼓樓西街。

  三、中衛市轄從吳忠市劃入的中寧縣、從固原市劃入的海原縣和新設立的沙坡頭區。

  四、撤銷石嘴山市惠農縣和石嘴山區,設立石嘴山市惠農區,以原惠農縣和石嘴山區的行政區域為惠農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北大街。

  五、撤銷石嘴山市陶樂縣。將原陶樂縣的紅崖子鄉、高仁鄉、馬太溝鎮劃歸平羅縣管轄,月牙湖鄉劃歸銀川市興慶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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