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將哈爾濱海關駐大慶辦事處調整為大慶海關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將哈爾濱海關駐大慶辦事處調整為大慶海關的批覆 國函〔2001〕63號 2001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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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哈爾濱海關駐大慶辦事處調整為大慶海關的請示》(黑政發〔2000〕6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哈爾濱海關駐大慶辦事處調整為大慶海關(正處級),隸屬哈爾濱海關。
二、核定大慶海關人員編制30人,在哈爾濱海關內部調劑解決。所需人員從大學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和黨政機關現有人員中選調,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大慶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你省解決,檢查檢驗設備由海關總署負責配備。
有關具體事宜,請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務院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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