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山西省調整大同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山西省調整大同市
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8〕22號
2018年2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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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大同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請示》(晉政〔2017〕4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大同市城區、南郊區、礦區。

二、同意設立大同市平城區,以原城區的南關街道、北關街道、東街街道、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新建南路街道、新建北路街道、大慶路街道、新華街街道、向陽里街道、振華南街街道,原南郊區的水泊寺鄉、新旺鄉、馬軍營鄉的行政區域為平城區的行政區域,平城區人民政府駐向陽里街道迎賓街118號。

三、同意設立大同市雲岡區,以原城區的西花園街道、老平旺街道,原南郊區的高山鎮、雲岡鎮、口泉鄉、平旺鄉、西韓嶺鄉、鴉兒崖鄉,原礦區的行政區域為雲岡區的行政區域,雲岡區人民政府駐口泉鄉五一街106號。

四、同意將南郊區古店鎮劃歸新榮區管轄。

五、同意撤銷大同縣,設立大同市雲州區,以原大同縣的行政區域為雲州區的行政區域,雲州區人民政府駐西坪鎮坪邑東街1號。

區劃調整各項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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