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山西省調整太原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山西省調整太原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1997〕3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7年5月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16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16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太原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請示》(晉政發〔1996〕137號)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太原市南城區、北城區、河西區、南郊區、北郊區,設立太原市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晉源區。

一、小店區:轄原南城區的塢城、北營、雙塔3個街道,原南郊區的親賢、黃陵、小店、西溫莊、劉家堡、北格6個鄉鎮及原南郊區郝莊鄉的狄村(自然村)。區人民政府駐小店鎮昌盛西街。

二、迎澤區:轄原南城區的迎澤、橋東、文廟、柳巷、老軍營、廟前6個街道,原南郊區的孟家井、郝莊(不含狄村)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棉花巷。

三、杏花嶺區:轄原北城區的澗河、三橋、鼓樓、杏花嶺、壩陵橋、大東關、職工新街、敦化坊、巨輪9個街道,原南郊區的楊家峪鄉及原北郊區的中澗河、小返2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解放路。

四、尖草坪區:轄原北城區的尖草坪、光社、上蘭、南寨、迎新街、古城6個街道,原北郊區的新城、向陽、上蘭、柏板、西墕、柴村、馬頭水、陽曲8個鄉鎮及原北郊區東社鄉的小東流、大東流、西流3個村。區人民政府駐柴村鎮迎賓北路。

五、萬柏林區:轄原河西區的萬柏林、和平、千峰、興華、下元、杜兒坪、南寒、白家莊、大虎溝、開城裡、官地11個街道,原北郊區的西銘、化客頭、王封、小井峪、東社(不含小東流、大東流、西流3個村)5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西礦街。

六、晉源區:轄原河西區的義井、羅城2個街道,原南郊區的晉源、晉祠、姚村、金勝4個鄉鎮。區人民政府駐晉源鎮。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後的機構設置,應體現「精簡、效能」的原則;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省自行調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七年五月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