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惠州澳頭港更名並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惠州澳頭港更名並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批覆 國函〔1992〕88號 1992年7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惠州澳頭港更名
並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批覆
國函〔1992〕88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惠州澳頭港改名並對外籍船舶開放有關問題的請示》(粵府〔1991〕7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惠州澳頭港更名為惠州港。
二、同意惠州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有關安全管理問題,由你省與廣州軍區商定。
三、檢查檢驗等人員的辦公、生活用房由地方負責解決。
四、惠州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前,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正式公布。
國務院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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