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韶關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韶關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4〕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4年5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21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21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韶關市行政區劃的請示》(粵府〔2003〕9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韶關市北江區、曲江縣,設立韶關市曲江區,調整韶關市湞江區、武江區和仁化縣的行政區劃。

  二、將原北江區的行政區域和原曲江縣的花坪鎮、犁市鎮劃歸湞江區管轄。

  三、將原曲江縣的重陽鎮、龍歸鎮、江灣鎮劃歸武江區管轄。

  四、將原曲江縣的黃坑鎮、周田鎮、大橋鎮劃歸仁化縣管轄。

  五、曲江區轄原曲江縣的馬壩鎮、羅坑鎮、樟市鎮、大坑口鎮、烏石鎮、沙溪鎮、大塘鎮、小坑鎮、楓灣鎮、白土鎮,區人民政府駐馬壩鎮。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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