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撤銷百色地區設立地級百色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撤銷百色地區設立地級百色市的批覆 國函〔2002〕4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2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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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重新上報撤銷百色地區設立地級百色市的請示》(桂政報〔2002〕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百色地區和縣級百色市,設立地級百色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右江區向陽路13號。
二、百色市設立右江區,以原縣級百色市的行政區域為右江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向陽路19號。
三、百色市轄原百色地區的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靖西縣、那坡縣、凌雲縣、樂業縣、西林縣、田林縣、隆林各族自治縣和新設立的右江區。
百色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們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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