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函〔2004〕41號 2004年6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
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教育部:
你部《關於建立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教職成〔2004〕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由教育部牽頭的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你部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
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
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做好職業教育工作,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職能
統籌協調全國職業教育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職業教育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聯席會議按照加強業務指導、協調各方力量、交流情況經驗、研究發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實的要求,由各成員單位負責督促、檢查、指導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有關職業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實。
重大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農業部、扶貧辦共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教育部為牽頭單位。教育部部長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任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在教育部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三、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根據需要或按照領導同志指示,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聯席會議的議題主要包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職業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關會議精神;研究、協調解決職業教育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督促、檢查、指導職業教育工作;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聯席會議例會的主要內容要形成紀要,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貫徹落實。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三)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周 濟 教育部部長
成 員:李守信 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司長
吳啟迪 教育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部長助理
王曉初 人事部副部長
張小建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
張寶文 農業部副部長
王國良 扶貧辦副主任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