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徐州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徐州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的批覆 國函〔2022〕69號 2022年7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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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們《關於徐州市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的請示》(蘇政發〔2022〕6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徐州市以創新引領資源型地區中心城市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
二、徐州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發展和安全,緊緊圍繞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按照《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方案》要求,重點針對傳統工礦廢棄地可持續利用難度大、要素供給結構性矛盾制約新老產業接續等問題,集成應用採煤沉陷區生態修復、設施裝備智能化改造等技術,實施生態修復與綠色開發、產業轉型與競爭力攀升、就業保障與結構優化、科技創新與支撐能力提升等行動,統籌各類創新資源,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探索適用技術路線和系統解決方案,形成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有效模式,對推動淮海經濟區和同類地區產業轉型升級、動能接續轉換、生態修復治理形成示範效應,為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實踐經驗。
三、江蘇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協調機制,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專門的支持政策,形成推進合力,支持徐州市全面落實和實施好各項行動和工程,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的目標。
四、科技部要會同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支持徐州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五、示範區發展規劃、建設方案等事宜,請江蘇省人民政府、科技部會同相關方面按照有關規定另行辦理。
國務院
2022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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